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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之前曾一再表态,愿意与丹州政府配合落实伊斯兰刑事法,惟首相署部长加米尔如今声称,丹州政府必须先确保伊刑法符合联邦宪法与其他现有法令,才能够落实。

加米尔在一份志期本月8日的国会书面答复中,回应伊斯兰党巴西布爹区国会议员聂玛西安的提问表示,“政府意识到丹州政府有意落实伊刑法。”

“因此,在丹州政府的意愿得到落实之前,必须审视现有的法律,确保伊刑法的执行,符合联邦宪法与其他已生效的法律。”

他也提醒丹州政府须关注,伊刑法必须在判刑上符合公平与公正原则。

哈迪提呈私人法案

聂玛西安(Nik Mazian Nik Mohamad)询问,中央政府在丹州政府推行伊刑法一事,将会给予什么承诺?

丹州政府于上月18日提呈伊刑法修正案,翌日就通过修正案。

伊党主席兼马江区国会议员哈迪阿旺则于上月18日致函国会下议院,动议透过私人法案修正《2015年伊斯兰法庭法修正案(刑事权限)》,扩大伊斯兰法庭权限,借以让丹州推行伊刑法。

这项私人法案并未牵涉到修改联邦宪法,因此只需简单多数就能通过。

目前的焦点是中央政府和议长是否会同意哈迪阿旺的要求,将排在国会议程末端的私人法案, 挪前辩论和表决

今日是本季国会下议院会议的最后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