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烟草(BAT)11名职员因为举行纠察抗议公司的自愿遣散计划(VSS),结果今日遭警方以制造噪音罪名控上法庭。

尽管此罪仅属轻微罪行,最高惩罚只是罚款100令吉,但是他们昨日却被警方逮捕和扣留一晚,今日才被带上八打灵再也推事庭。

这11名英美烟草职员是在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第13条文的制造噪音罪名下被控,他们皆否认有罪行,并获准以700令吉保释。

11人的代表律师拉蒂花批评,保释金还高过最高罚款是不寻常的情况。

一批英美烟草职员是从本周一开始发起纠察行动,以抗议该公司的自愿遣散计划。这些职员声称,该计划是用来遣散本地员工,并以更廉价的客工取而代之。

英美烟草至今未回应《当今大马》的评论要求。

警方侵犯员工权利

拉蒂花(右图)揭露,警方是自行报案,然后对付这11名职员。

她表示,警方的提控行动,已经抵触《1967年工业关系法令》第40条文下的员工纠察权利。

“这些人只是在雇主的办公室外面示威,那里并没有住家。那里不是住宅区。”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制造噪音)的投诉。”

拉蒂花补充,警方侵犯员工权利的行动应受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