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数天(5月3日),就是世界媒体自由日。社团注册局却在此时警告,推动媒体自由的组织“媒体之怒”(Geramm)并未与该局注册,因此公众切勿受其“蒙骗”。

社团注册局副总监雅哈亚(Yahaya  Mohamad)今日突然发表声明,引述1966年社团注册法令第6条文,表明任何组织必须在该局底下注册,以便合法经营。

“这个组织对电子与印刷媒体的限制表达不满,社团注册局促请社会大众,莫要受他们影响。”

“我们严正强调,这个组织并未与社团注册局注册。”

他说,任何不遵循此法的组织,首次触犯可被罚款5000令吉,之后则以每日不超过500令吉计算。

捍卫媒体自由不危险

对此,“媒体之怒”丝毫不以为然。

“自创立迄今,‘媒体之怒’素来以媒体从业员、媒体社运分子为捍卫媒体自由所组成的松散联盟自居。”

“我们也要强调,捍卫媒体自由之斗争,并不该视为是危险的,因为它会在一个健康的民主中,利于所有人。”

“媒体之怒”曾向首相办公室提出多项诉求,包括敦促政府废除煽动法令;抗议《当今大马》记者伦秀英被煽动法拘捕;反对政府以煽动法捕捉《The Edge》与《马来西亚内幕者》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