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以千计罗兴亚人投奔怒海,逃离缅甸政府迫害,却遭马泰印三国政府大打“人肉乒乓”,相互推卸,不愿接纳,如今在汪洋漂流,无所归依。

政府和许多民众担忧,允许船民上岸将引起社会治安问题,分薄社会资源,且鼓励更多难民涌入。但异议者则认为,政府应基于人道救援精神,允许罗兴雅船民靠岸。

政府应否收容罗兴亚难民?相关政策与法律如何对待难民?收容以后,大门会否从此难以关闭,难民涌入马来西亚?难民又会否成为“蛀米大虫”,无所贡献,却空耗社会资源?

从事难民工作人士唐南发(见图)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点出,当务之急就是让船只靠岸,暂时收容他们,其余免谈。

他说,虽则有组织呼吁发动个人船只救援,但此方案成本高,风险大,却成效难保,故并不实际。

“不让船隻靠岸,船民无法登陆,民间能做的很有限…毕竟,在海上救人本来就应该是国家的任务。”

安顿后再甄别难民

唐南发续说,只要罗兴亚人上岸,政府可安顿他们至临时收容所(Shelters)或拘留所,再让联合国难民署介入,甄别他们的身份。

“是难民的,民间可以呼吁政府让他们暂时逗留,好让联合国处理安置救援的工作;由于他们回去原生国极可能面对迫害,因此不应遣返。”

“不是难民的,例如想到马来西亚找工作的移工,政府可以联繫其使馆,再看如何遣返,毕竟他们没有面对种族,宗教或政治迫害,回国遭遇危险的机率很低。”

发出IMM13证件

谈及此事,人民之声执行总监叶瑞生说,尽管不少人以政府未签署《1951年联合国难民公约》与《1967年难民地位协议书》为由,辩称无义务接济难民,但他深深不以为然。

“根据国际习惯法,即使你没有签署这个国际公约,有些情况你是有义务去保护的,比如说这些难民的情况。而根据不推回原则(Non-refoulement principle),一个国家不能把难民遣送回去,让他们面对迫害。”

他指出,政府可借鉴过往经验,向罗兴亚人发出IMM13(供难民在大马逗留的证件),作为权宜之计,再从长计议。

在马工作助发展经济

不少人质疑,倘若罗兴亚难民滞留在马,恐怕徒然消耗社会资源,民间难以负荷。

对此,熟悉难民课题的相关人士异口同声否认这点,声称政府大可允许难民在马工作,自力更生,回馈本地。

妇女力量(Tenaganita)企划董事阿吉尔(Aegile Fernandez,见图)接受《当今大马》电访时就说,长期以来,大马依赖外劳解决国内劳动力不足问题,罗兴亚难民可以成为解方之一。

“我们一直在找外劳,而难民却已经在这里,因此(何不)给他们一个就业机会。”

小店靠难民移工支持

唐南发附和阿吉尔所言,指难民若可合法工作,不仅能向政府缴税,更会在本地消费,促进经济发展。

他阐释,目前而言,政府并不承认难民,尽管罗兴亚人获得难民卡,却在当局眼中仍旧是“非法移民”(pendatang tanpa izin),时刻面临拘捕,扣留甚至遣返的风险,不能光明正大工作,易于遭受雇主剥削。

他以欧美、日本等国为例,当地允许寻求庇护者(asylum-seekers)或难民工作,因此他们能够自给自足,不会为政府带来经济负担。

“大家只看到难民在浪费国家资源,其实今天吉隆坡的富都、燕美路还有很多地方的本地人开的小店,是靠难民和移工的消费在维持。”

“再说,他们有了合法地位,能够暂时安心工作,大都会安分守己,更加不可能去铤而走险。”

谈及难民入马后,会否从此难民源源不绝流入马来西亚,以致情况失控时,三人皆指出,基于分摊责任原则,东盟各国有必要共同出力,平均承担难民,以免一国肩负所有责任。

继菲律宾昨日表明,愿意接纳罗兴亚难民,马来西亚与印尼两国今日 同意让7000名罗兴亚与孟加拉船民登陆 ,且向他们提供暂时庇护最多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