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盗提MH370乘客存款
银行前职员被判坐牢六年
马新社刊载: May 21, 2015 7:23 PM | 更新: May 21, 2015 7:30 PM
汇丰银行前职员今日承认盗提失踪马航MH370客机2名乘客和1名机组人员的7万7530令吉存款,被判坐牢6年。
汇丰银行前职员今日承认盗提失踪马航MH370客机2名乘客和1名机组人员的7万7530令吉存款,被判坐牢6年。
地庭法官诺莎丽达是在34岁的诺希拉承认12项包括6项偷钱的控罪后,做出上述判决。
另3项控状是伪造文书、2项欺骗银行主管,以及1项使用伪造表格。
法庭宣判每项控状10个月至6年不等的坐牢刑期,总共是28年又4个月,惟法官谕令被告的坐牢刑期同期执行,因此只须坐牢6年,刑期由今日算起。
指被告幸运逃过鞭刑
诺莎丽达下判时说,她希望这项惩处可给被告一个教训,因为其行为不值得委托,以及破坏大马和银行机构的形象。
“你的问题是个人问题,你应该想想,你有孩子,需三思而后行,公众利益是重要的,你有可能在未来重犯,我们不要不值得委托、滥用职务的银行职员。”
她指出,已是3名孩子母亲的被告运气好,因为逃过鞭刑。
身穿女色印度短衫(kurtis)及披上黑色围巾的诺希拉,身处被告栏时显得冷静,并在法官下判后,点头表示理解判决。
没有聘请律师的被告在求情时说,她的3名孩子嗷嗷待哺,她因此认罪并为自己的行为道歉。
较早前,主控官阿末法利副检察司要求法庭考虑到被告所犯罪行带来的影响,对她施以相应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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