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12点19分更新

砂拉越土著女子吉尔艾琳(Jill Ireland)起诉政府充公含“阿拉”字眼光碟一案再告捷,上诉庭三司谕令内政部与关税局,将这8片基督教材光碟归还吉尔艾琳。

上诉庭法官东姑麦慕(Tengku Maimun Tuan Mat)今日宣判,上诉庭维持吉隆坡高庭的裁决,指示政府归还光碟予吉尔艾琳。

“法庭谕令,从今日起的一个月内释出光碟。”

她也裁决,高庭必须再次聆审,吉尔艾琳要求使用“阿拉”字眼的申请。

扣押光碟做法已越权

这项裁决的判词是由上诉庭法官阿邦依斯甘达(Abang Iskandar Abang Hashim)撰写。另一名法官是查卡利亚(Zakaria Sam)。

东姑麦慕说,关税局扣押光碟的做法,已逾越《1984年出版与印刷法令》第9条文的权限。

“国会并没预测到,这个充公光碟的指示。”

“这个指示是由关税局(一名官员)苏扎娜所发出,但她并无权下这项指示。”

聆审使用“阿拉”违宪

她也裁决,高庭的另一名法官必须承审,吉尔艾琳申诉政府禁止她使用“阿拉”字眼,已违反联邦宪法第8条文(平等)与第11条文(宗教自由)的案件。

上诉庭进而择定,吉隆坡高庭于7月2日为此案过堂。

吉隆坡高庭于去年7月21日指示政府, 归还8片含有“阿拉”字眼的基督教教材光碟予吉尔艾琳 ,同时赔偿5000令吉。

不过,高庭继而于今年1月22日 批准总检察署的申请,暂缓政府归还光碟

关税局没收光碟掀波

吉尔艾琳是砂州美拉瑙族基督徒,她在2008年11月5日从印尼雅加达乘搭飞机返国,抵达吉隆坡廉价机场终站时,关税局没收其行李中的8张含有“阿拉”字眼的基督教教材光碟。

内政部在没收吉尔艾琳光碟后,指相关光碟非法入口,也没有缴交海关税,因此宣布没收。

在内政部随后发出的公函中,列举3项理由,即威胁国家安全、使用查禁的字眼,以及违反伊教发展局(JAKIM)指南。

吉尔艾琳接着在2008年8月20日入禀上诉及特别权力组高庭,起诉内政部长及大马政府。

总检署考虑是否上诉

政府的代表律师是高级联邦律师三苏波哈山(Shamsul Bolhassan,见图),而吉尔艾琳代表律师是林兴诚(Lim Heng Seng,译音)。

三苏在庭外受访时说,总检察署之后将决定,是否上诉此案。

另外,林兴城则形容,上诉庭的判决对砂州人民而言,无疑是一项好消息。

惟他拒绝揣测,这项裁决是否与即将来临的砂州选举有关。

“那你得问政治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