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烧行动党旗帜煽动暴力
槟社青团举报巫统三宗罪
槟州社青团今天报警,指控巫统成员昨天焚烧行动党旗帜的举动涉嫌抵触三项刑事罪,要求警方彻查。
槟州社青团今天报警,指控巫统成员昨天焚烧行动党旗帜的举动涉嫌抵触三项刑事罪,要求警方彻查。
该团副秘书萨迪斯(Satees Muniandy)到百大年路警局报案时列出巫统涉嫌的3条罪状,并点名要警方调查两名涉案人,即槟州巫统秘书慕沙(Musa Sheikh Fadzir)和槟巫青团长拉菲查(Rafizal Abdul Rahim)。
陪同者包括署理团长李俊杰、政治教育局主任孙福成、理事吴俊强和升旗山区部秘书瑟丽娜(Syerleena Abdul Rashid)。
怀疑巫统涉嫌袭击案
萨迪斯表示,巫统焚烧党旗的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503条文,即刑事恐吓;同时因扰乱公共秩序,而违反第268条文。
此外,他说,公开焚烧对公众构成危害的举动,足以在第285条文下构成罪名。
“警方不该再诸多推搪了,请厘清真相。无人可凌驾于法律之上,巫统简直是在散播针对行动党的仇恨,并煽动其支持者诉诸暴力。”
“有鉴于此,警方务必要调查,巫统党员是否涉及近期针对行动党总部和两个议员服务中心的泼漆和纵火袭击。”
李俊杰抨烧旗属挑衅
身为槟岛市议员的李俊杰则批评,巫统烧党旗是不折不扣的挑衅,同时被视为一种针对市政厅执法工作的报复行为,尽管取缔行动完全依法行事。
“如巫统总秘书兼联邦直辖区部长东姑安南所言,任何政党均需遵从法律。“
他相信,槟城人绝不会对违规和报复行为妥协。
“类似的举止在我国不该有立足之地。作为政党,我们可以在选举时辩论政策,执政后就要公平施政,其他人则需尊重当时的政府和法律。”
促至少尊重官方标志
李俊杰表示,任何的不满都可通过文明的方式洽商,不该诉诸暴力的手段,常说“这不是我们的文化”的国阵需坐言起行,
“市政厅一视同仁地执法,切勿将课题种族和宗教化。”
他也点出,即使巫统选择不尊重行动党的旗帜,至少要尊重市政厅的标志和旗帜,而不该在提交备忘录后丢到地面上踩踏。
“希望,东姑安南能针对此解释和表态。正如我们尊重中央、州政府和其属下机构的标志,相信身为中央执政党的国阵一样期望被尊重,既然如此,其党员就要反映相同的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