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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首长林冠英起诉非政府组织市民醒念团(CHANT)顾问林倬生、MToday News有限公司与该网站记者卡鲁纳卡兰(S Karunakaran)诽谤胜诉。

高庭今天谕令三造需赔偿前者30万令吉名誉损失和缴付3万令吉堂费。

MToday News有限公司经营着网络媒体《今日自由大马》(FMT),第3答辩人卡鲁纳卡兰的别名为阿迪桑卡(Athi Shankar)。

林冠英是因不满林倬生在《今日自由大马》2013年12月6日的新闻中,指责他允许破坏具历史意义的古迹建筑物、“秃头山”及豆蔻村,可能导致槟城失去世界文化遗产地位而起诉以上三造。

此案是由司法专员诺丁哈山(Nordin Hassan)承审,林冠英的代表律师为慕惹里(Mureli Navaratnam)。第一答辩人的代表律师为峇吉星(Baljit Singh)和阿玛惹申(V Amareson),第二和第三答辩人则由克莱门洛佩斯(Clement Lopez)和任保宝辩护。

法庭:刊登前需求证

司法专员诺丁哈山裁决时表示,答辩方无法证明他们的言论合理、符合公共利益、属公允评论和特许陈述权(Qualified Privilege)的一部分。

他说,林倬生根据报纸的文章来发表评论,但有关报导可能纯属道听途说,后者未自行举证。

他也点出,第三答辩人引述林倬生时,未核实和查证言论的真伪。

“尽责的新闻报导,需先求证才刊登。”

答辩人准备提出上诉

尽管如此,答辩人准备针对今天的裁决提出上诉。

第一答辩人的代表律师为峇吉星接受《当今大马》询及时表示,他们虽在高庭败诉,但这一场战役还未结束。

“这一项判决对新闻报导、新闻网站和对抗环境灾害的努力,带来很严重的影响。”

因此,他认为,针对本案提出上诉非常重要。

FMT:只报导记者会

另一方面,《今日自由大马》引述该公司首席执行员沙隆沙鲁丁( Shahrom Shahrudin)回应说,他们将提出上诉,以捍卫和保护记者的公信力。

“我们的记者出席了一项记者会,然后报导一名著名古迹保育份子的言论。”

“《今日自由大马》没对任何人持有偏见。”

“我们纯粹报导新闻,以及为代表不同利益的人士提供言论的空间,只要有关文章能充分地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