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卫驱逐半岛电视记者之举
诺嘉兹兰:这乃是政府特权
刊载: Sep 14, 2015 10:51 AM | 更新: Sep 14, 2015 1:49 PM
早前来马采访蒙古女郎阿旦杜亚命案的《半岛电视台》记者遭遣返,而内政部副部长诺嘉兹兰捍卫此举,指遣返任何人是政府的特权。
下午1点45分更新
早前来马采访蒙古女郎阿旦杜亚命案的《半岛电视台》记者遭遣返,而内政部副部长诺嘉兹兰捍卫此举,指遣返任何人是政府的特权。
诺嘉兹兰今日出席一场活动的记者会上说,“政府拥有要求任何人离开国家的权利。”
他也说,由于此事发生在3个月前的6月,因此这已经是旧新闻。
《半岛电视台》是在9月11日播出澳洲籍记者玛丽安祖莉(Mary Ann Jolley)负责的蒙女案调查报道。祖莉在报道中揭露,她在吉隆坡调查期间,我国政府以“可能会破坏大马形象”为由, 在6月14日把她驱逐出境 。
集会须获得地主允准
另一方面,诺嘉兹兰强调,在和平集会法令下,916集会主办单位必须获得集会地点拥有人的允准。
他说,若主办单位未获得地主的允准,那么集会即被视为非法。
无论如何,吉隆坡市政厅今早已批准全国马来武术协会使用马莫草场,以在9月16日举办集会。随后,全国总警长卡立也坦承,随着市政厅批准,警方必须帮助协调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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