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联邦法院五司去年裁决,槟州政府无权恢复地方政府选举,唯律师公会代表邱进福点出,法庭判决书其实留了一线,未彻底否决恢复选举的空间和可能。

他说,高级联邦律师在诉讼案中辩称,槟政府援引地方政府法令第1(4)条文,豁免整个槟城于第15条文(废除选举)约束的做法,逾越了该条文的界限,因为该条文只允许地方政府的特定地区享有豁免。

“对他们而言,豁免市政局的整个地区,违反了第1(4)条文的本意和主旨。”

“第二、判决指,废除地方选举是全国地方政府理事会的政策性决定。欲扭转此决定,槟政府须咨询理事会,但据法庭所知,申请书中未阐明是否曾这样做。”

缩小范围和咨询中央

因此,邱进福表示,槟政府若要求法院检讨判决,不妨缩小豁免的地区,比如只限于乔治市。

“我不是说,一定会成功。但法庭无意中给了我们一些提示,究竟可以怎样做和是否可能换另一种制胜做法?”

“当然,寻求咨询不等同于寻求同意,但法庭之前假设槟政府没向全国地方政府理事会寻求咨询。既然如此,槟城不妨设立一个州级委员会,收集民间的辩论和呈递给全国地方政府理事会。”

“这有助证明,恢复地方选举具有实际的利益,而法庭将难以视若无睹。”

继续诉讼与否存分歧

邱进福是昨午在槟政府将与人权组织槟州人民之声召开的圆桌会议上,向出席者如此分析联邦法院的判决书。该项长达近4小时的活动邀请了律师、学者和议员等集思广益,以寻策恢复地方选举。

除了掌管地方政府事务的曹观友行政议员,出席者包括居銮国会议员刘镇东、国民醒觉运动主席罗国华、槟城研究院研究员黄进发、学者吴万厉、反贪污与朋党主义中心(C4)发言人仙蒂娅(Cynthia Gabriel)、宪法专家阿都阿兹(Abdul Aziz Bari)、全球中庸运动基金会(GMM)首席执行员赛夫丁阿都拉(Saifuddin Abdullah,)、马章武莫州议员李凯伦、人民之声秘书处成员彭发光和良好施政联盟的约翰(KJ John)。

讨论过程中,罗国华和吴万厉对邱进福的建议持正反意见。后者觉得,槟政府不需再浪费时间在法庭途径上。

相反地,他建议,政府采用两个建议来改良地方政府的施政。

应该委政治人物领导

吴万厉(见图)首先建议,政府停止委员公务员担任地方政府主席或市长职,因为后者习惯按照命令行事,特别是州务大臣和首席部长的指示。

“这对大臣固然是好事,因为公务员一直都被训练成循规蹈矩,但他或她将抗拒做一些争议性的决策,往往要参照大臣的意见。”

与其如此,他说,不如委任政治人物领导地方政府,并让优秀的公务员担任秘书职。

此外,他表示,地方政府需允许公众出席他们的小组会议,特别是关乎发展规划的会议,毕竟地方政府的事务无关机密。

新民联需拟共同纲领

除了法庭途径,赴会者纷纷提出了多项改革地方政府的建议。比如担任八打灵再也市议员的仙蒂娅表示,在恢复选举前,槟雪政府应维持或增加非政府组织的市议员配额,以扩大政党代表之外的公众参与。

她和邱进福也要求,两个政府加强宣传资讯自由法的机制,别让该法律形如虚设。

约翰则建议,委任申诉专员(ombudsman)监督施政,同时献议曹观友向筹组中的新民联提呈一份地方政府的建议书,以纳入共同政纲,证明新联盟诚心要推动地方民主。

针对各种建议,曹观友表示,将带回槟政府商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