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拳王阿里案证据不足
马青指煽动录影早已广传
总检察署 昨日以证据不足为由 ,撤销马来退伍军人协会主席阿里巴哈隆的煽动控罪,遭到马青法律局质疑。
该局主任吴健南指出,由于是总检察署本身撤销提控,而法庭也还未作出任何裁决,因此当局有权继续向当事人作出新的提控,而没有违反“双重危险”(Double Jeopardy)原则。
因此,他呼吁总检查署以其他控状,如《刑事法典》或《刑事毁谤法令》,提控阿里巴哈隆。
证据不足理由难以苟同
“倘若认为证据不足,当局当初又是基于什么基础决定把当事人提控上庭?难道是为了应酬媒体,或向一些人士交差?如此敷衍的态度如何能够获得人民的信任?既然已经把案件带到法庭,证据足不足的问题,理应由法官来作最终定夺。”
吴健南也强调,因证据不足而撤案实在令人难以苟同,因“拳王阿里”(见图)的相关言论已经被录影并广泛传播到社交网站,任何人都可轻易浏览。对此,该局狠批总检察署的“证据不足”理由是侮辱大马人的智慧,主控官缺乏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吴健南提醒,当局不止在此案件作出争议性的决定,去年土权主席伊布拉欣阿里恫言焚烧马来版圣经一案,当局也以不惧“煽动倾向”而撤案,令人质疑《煽动法令》是否沦为为少数领袖服务并打压异议分子的私人政治武器。
应下放刑事权利给人民
吴健南建议当局应向西方民主国家看齐,不应继续垄断相关的刑事主控权,而应该下放特定权利给人民,让人民也有如在民事案的权利,在特定总检察署无法专业进行提控工作的情况下,具有司法资格自行采取刑事提控。
阿里巴哈隆是在7月16日被控抵触煽动法令。根据控状,他在7月12日刘蝶广场骚乱中发表多项煽动言论,抵触《煽动法令》第4(1)(b)条文。
阿里巴哈隆在刘蝶广场外,向公众发言时称:“我们要公道。这攸关马来孩子的尊严。这是马来人的土地。”这一幕被人拍下,并在网络上广为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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