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防疫疯狗症措施遭抨过激
冠英接受批评但不撤捕杀令
槟州政府日前因境内发生两宗人类感染疯狗症案例,下令授权地方政府与兽医局官员捕杀所有野狗,而引起一些动物保护组织批评手段过激。
对此,槟首长林冠英说,他是听取专家建议后才下达命令,因此愿意接受批评但不会撤销指示。
兽医局昨天列玻璃市、吉打和槟城为“疯狗症疫区”,3州必须严管流浪狗,避免病症扩散。而随着槟政府援引《1953年动物法令》下达2015年槟州疯狗症疫区指示,地方政府及兽医局执法员授权捕杀境内约2万5000只野狗。
结果,动物权益组织如槟城动物保护协会(4PAWS)和拯救流浪猫狗联盟(Save Our Strays )表示,对捕杀事件感到难过,并建议政府与其射杀野狗,不如注射疫苗。
为公共安全和健康
林冠英今天在记者会表示,槟政府是根据卫生局和兽医局的劝告来采取相关的措施,毕竟政府有责任维护公众的利益、安全和健康。
“我得接受专家的意见。否则,倒不如撤换掉他们。”
他说,以上两个政府部门的主管,是根据他们的专业知识与经验做判断。
“他们有很丰富的经验,请问那些质疑和批评的人士是不是专家呢?我知道有批评,但我坚持之前的决定。捕杀任务不是我去执行,我们让专家去处理。”
选择聆听专家意见
林冠英解释,划定疯狗症疫区的方式早在英国殖民时期就存在,西方国家也采用捕杀野狗的措施来防止疯狗症肆虐。
“我怎么能不聆听专家的意见呢?就好像建桥,我们要咨询工程师;病倒了要找专科医生。”
“他们有权质疑,但疯狗症是不治之症,是一项威胁,关系到公共卫生。才一个月,有关病症已经从玻璃市跨洋传染到槟岛,若不采取行动,后果不堪设想。”
他被询及表示,政府纯粹是为了应对实际的威胁,背后并没有要达致零野狗的议程。
“疫情扩散的话,谁要负责?我得负责。如果你因此不开心,我也没办法。我必须执行政府官员的职务,如果你要批评或示威,我接受,但问心无愧。”
无关侵犯动物权益
被询及为何不采取注射疫苗的方案,林冠英反问,建议者是否曾咨询专家,而且在顾及动物权益之际,莫忘了人权。
“我不晓得为何会掀起争议,我们在照顾民众的权利。再说,我们只是对付野狗,不是家里养的狗只。”
“难道我们要等到疫情蔓延和夺走人命后才采取行动?”
“这关乎公共安全,无关动物权益。我们也希望,家里的狗只不会被感染。这是个艰难但必要的决定,如果发生状况,非政府组织就会很典型地消失无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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