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当局未谈妥协议就强拆
居銮十九户原民顿失住所
刊载: Oct 22, 2015 9:20 AM | 更新: Oct 22, 2015 9:25 AM
柔佛居銮19户原住民顿失住所,因为他们的住家在未谈妥协议下,昨早9时遭居銮土地局和市议会单位强行拆除。
柔佛居銮19户原住民顿失住所,因为他们的住家在未谈妥协议下,昨早9时遭居銮土地局和市议会单位强行拆除。
据行动党明吉摩州议员陈泓宾昨天文告,这些原住民原本落户在柔佛居銮甘榜拿督阿都拉曼耶欣(Kampung Dato’ Abdul Rahman Yassin),如今他们被安置在8英里民众会堂等地的临时居所,等待新屋建好。
鉴于没有白纸黑字保障赔偿,原住民大力反对当局拆除行动。
尽管如此,原住民一度成功暂时中止拆迁行动,商谈迁移条件。
他们获得2500令吉现金、新家和农场工作三项赔偿条件,并将在周五获得原住民发展局的书面保证。
当局应事先准备居所
陈泓宾抨击,当局不应该在与原住民未达成协议前,就强行拆除居所。
“原住民发展局和其他单位,在迁移前,应事先准备好新家,而非毫无限期下,置在临时居所。”
他敦促,政府落实大马人权委员会的建议,以提升原住民群体生活,将居住地列为保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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