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今日驳回《马来西亚前锋报》的上诉,维持高庭谕令《前锋报》向民主行动党国会领袖林吉祥赔偿25万令吉的裁决。

以上诉庭法官刘美兰为首的三司宣判,《前锋报》的文章诽谤林吉祥。

另两名法官是华格斯(Varghese George Varghese)与伊德鲁斯(Idrus Harun)。

刘美兰宣判,《前锋报》不仅需向林吉祥赔偿25万令吉的损失,也必须支付1万5000令吉的堂费。

林吉祥代表律师是蒲种国会议员哥宾星。哥宾星较后向《当今大马》转述法庭的裁决。

高庭裁决前锋报诽谤

去年12月10日,吉隆坡高庭裁决,《前锋报》一篇有关林吉祥操纵行动党党选的文章具有诽谤成份,并谕令该报赔偿林吉祥25万令吉。

前锋报是根据一本流传的16页小册子《Father Augustus Chen》,撰写一篇题为“吉祥操纵中委会选举?”文章报道,因而挨告。

前锋报报道林吉祥与林冠英操纵党选,而该新闻未取得林吉祥回应。

这篇报道提出2项指摘,其一为753名缺席投票的代表,并未接获党选通知书。另一项指责则是党选中出现547名幽灵选民。

这项报导,令人对行动党在2012年年底发生的乌龙选举,产生更多怀疑。行动党后来按照社团注册局举行重选,惟社团注册局仍拒绝承认行动党重选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