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廉正执法机构(EAIC)报告揭露,警方涉嫌谋杀扣留犯赛莫哈末阿兹蓝(Syed Mohd Azlan Mohamed Nur)。行动党蒲种国会议员哥宾星将代表死者家属,在12月首周入禀新山民事高庭,起诉警方和政府。

哥宾星今天在吉隆坡召开记者会表示,鉴于报告证据确凿,政府不应逃避责任。

“(政府)应展现(他们)正视此事。让大家看到,罪犯将受到对付。”

他指出,他将在入禀时,透露更多详情。

入禀高庭追讨公道

在旁的死者父亲赛莫哈末(Syed Mohamad Nur Ali,见图)表示,家属至今对赛莫哈末阿兹兰逝去,感到震惊和难过。

“迄今,警方无法证明我的儿子违法。”

“我们会兴讼,为我的儿子讨公道。”

阿兹蓝来自柔佛边佳兰。去年11月3日,他遭13名警员突袭住家逮捕。警方接获投报,指阿兹蓝涉嫌械斗,但并未在其住家发现枪械。

柔佛州警方声称,阿兹蓝是在前往哥打丁宜警区总部的路上,突然呼吸困难而暴毙,进而把此案列为 猝死案 处理。

遗体出现61条伤痕

不过,根据大马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报告,25岁的阿兹蓝(见图)被带往泗湾岛拘留所,遭警方毒打,后在当晚被“谋杀”,遗体共有61道伤痕。

该报告也指出,当医务人员要到现场验伤前,警方试图清理殴打现场,并丢弃了怀疑沾有阿兹蓝血迹的地毯。警方甚至“藏起目击证人”。

报告胪列,涉案警员“严重违反”警方逮捕程序的证据,包括利用私人手铐致伤死者、教唆蓄意致伤死者而导致死亡,以及对扣押项目管理不当。

该委员会也表示,涉案13名警员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以及第325条文(严重致伤),并且应该被起诉。

谋杀罪名成立者,唯一刑罚是死刑。而严重致伤罪名成立者,可被判坐监7年和罚款。

总检长最终决定权

全国总警长卡立阿布巴卡今日 证实 涉案13名警员暴力对待死者,并称将交由总检察长阿班迪决定是否提控。

哥宾星(见图)指出,总检察长掌控最终提控权,因此需要等待总检察长进一步指示。

“我希望他个人会介入此事。他是前联邦法院法官。我想他会了解,在每个案件都必须从两方面看待。”

“一方面,是警方的调查,但我们也不能忽视死者和亲属利益。”

促对付13涉案警员

古来国会议员张念群也出席该记者会。她补充,卡立应对付13名涉案警员。

“他(卡立)可以把责任推卸至总检察长,指他全权决定是否提控。但身为总警长,他有权对付主谋。”

哥宾星认同张念群的说法,质问警方是否有对付13名涉案警员。

“他们是否停职?抑或照常上班?”

《当今大马》正尝试联络柔州警方,以鉴定13名涉案警员现况。

张念群(见图)也建议内政部和总检察署,落实大马廉正执法机构的改善措施,避免警方滥权掩盖罪行。

该机构建议,修改刑事法典和证据法令,加上一条推定条文(presumption provision),以确保举证责任(Burden of proof)落在当局身上,意即警方有义务提出证据,以证明被告有罪。

促停职查办哈斯南

另外,维权组织人民之声协调员塔米兹(Tarmizi Anuwar)要求,时任柔佛刑事调查主任哈斯南(Hasnan Hassan)应立即停职查办。

他今天在吉隆坡武吉阿曼全国警察总部提呈备忘录时表示,哈斯南在形容死者状况时,出现矛盾声明。

哈斯南在今年5月,已升职为霹雳副总警长。

他在命案发生后,曾发文告表示,因阿兹蓝反应激烈,尝试逃跑,结果警方与死者之间 爆发争斗

不过,大马廉正执法机构引述目击证人,指争斗并未发生。

“由于哈斯南在阿兹蓝死因上,提供虚假讯息,因此哈斯南需要停职法办。”

施压警方尽速解决

塔米兹(见图)也敦促,涉案警员需在一个月内,受到审讯。

“警方也必须落实大马廉正执法机构建议,当嫌犯在逮捕时受伤,应由一名政府医务人员检验。”

“这能鉴定嫌犯伤势和健康状况。”

塔米兹也说,人民之声承诺,将施压警方,尽速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