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宾星为扣留所命案家属起诉
人民之声疾呼停职查办柔警官
大马廉正执法机构(EAIC)报告揭露,警方涉嫌谋杀扣留犯赛莫哈末阿兹蓝(Syed Mohd Azlan Mohamed Nur)。行动党蒲种国会议员哥宾星将代表死者家属,在12月首周入禀新山民事高庭,起诉警方和政府。
哥宾星今天在吉隆坡召开记者会表示,鉴于报告证据确凿,政府不应逃避责任。
“(政府)应展现(他们)正视此事。让大家看到,罪犯将受到对付。”
他指出,他将在入禀时,透露更多详情。
入禀高庭追讨公道
在旁的死者父亲赛莫哈末(Syed Mohamad Nur Ali,见图)表示,家属至今对赛莫哈末阿兹兰逝去,感到震惊和难过。
“迄今,警方无法证明我的儿子违法。”
“我们会兴讼,为我的儿子讨公道。”
阿兹蓝来自柔佛边佳兰。去年11月3日,他遭13名警员突袭住家逮捕。警方接获投报,指阿兹蓝涉嫌械斗,但并未在其住家发现枪械。
柔佛州警方声称,阿兹蓝是在前往哥打丁宜警区总部的路上,突然呼吸困难而暴毙,进而把此案列为 猝死案 处理。
遗体出现61条伤痕
不过,根据大马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报告,25岁的阿兹蓝(见图)被带往泗湾岛拘留所,遭警方毒打,后在当晚被“谋杀”,遗体共有61道伤痕。
该报告也指出,当医务人员要到现场验伤前,警方试图清理殴打现场,并丢弃了怀疑沾有阿兹蓝血迹的地毯。警方甚至“藏起目击证人”。
报告胪列,涉案警员“严重违反”警方逮捕程序的证据,包括利用私人手铐致伤死者、教唆蓄意致伤死者而导致死亡,以及对扣押项目管理不当。
该委员会也表示,涉案13名警员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以及第325条文(严重致伤),并且应该被起诉。
谋杀罪名成立者,唯一刑罚是死刑。而严重致伤罪名成立者,可被判坐监7年和罚款。
总检长最终决定权
全国总警长卡立阿布巴卡今日 证实 涉案13名警员暴力对待死者,并称将交由总检察长阿班迪决定是否提控。
哥宾星(见图)指出,总检察长掌控最终提控权,因此需要等待总检察长进一步指示。
“我希望他个人会介入此事。他是前联邦法院法官。我想他会了解,在每个案件都必须从两方面看待。”
“一方面,是警方的调查,但我们也不能忽视死者和亲属利益。”
促对付13涉案警员
古来国会议员张念群也出席该记者会。她补充,卡立应对付13名涉案警员。
“他(卡立)可以把责任推卸至总检察长,指他全权决定是否提控。但身为总警长,他有权对付主谋。”
哥宾星认同张念群的说法,质问警方是否有对付13名涉案警员。
“他们是否停职?抑或照常上班?”
《当今大马》正尝试联络柔州警方,以鉴定13名涉案警员现况。
张念群(见图)也建议内政部和总检察署,落实大马廉正执法机构的改善措施,避免警方滥权掩盖罪行。
该机构建议,修改刑事法典和证据法令,加上一条推定条文(presumption provision),以确保举证责任(Burden of proof)落在当局身上,意即警方有义务提出证据,以证明被告有罪。
促停职查办哈斯南
另外,维权组织人民之声协调员塔米兹(Tarmizi Anuwar)要求,时任柔佛刑事调查主任哈斯南(Hasnan Hassan)应立即停职查办。
他今天在吉隆坡武吉阿曼全国警察总部提呈备忘录时表示,哈斯南在形容死者状况时,出现矛盾声明。
哈斯南在今年5月,已升职为霹雳副总警长。
他在命案发生后,曾发文告表示,因阿兹蓝反应激烈,尝试逃跑,结果警方与死者之间 爆发争斗 。
不过,大马廉正执法机构引述目击证人,指争斗并未发生。
“由于哈斯南在阿兹蓝死因上,提供虚假讯息,因此哈斯南需要停职法办。”
施压警方尽速解决
塔米兹(见图)也敦促,涉案警员需在一个月内,受到审讯。
“警方也必须落实大马廉正执法机构建议,当嫌犯在逮捕时受伤,应由一名政府医务人员检验。”
“这能鉴定嫌犯伤势和健康状况。”
塔米兹也说,人民之声承诺,将施压警方,尽速解决此事。


确定要删除留言?
此后将无法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