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维持解禁裁决
祖纳呼“漫画家的胜利”
刊载: Nov 11, 2015 11:50 AM | 更新: Apr 8, 2016 7:22 PM
法庭再传来出版自由的好消息,政治讽刺漫画家祖纳最终成功打破出版法令钳制,让其两本被查禁的漫画辑得以重见天日。
中午12点20分更新
法庭再传来出版自由的好消息,政治讽刺漫画家祖纳最终成功打破出版法令钳制,让其两本被查禁的漫画辑得以重见天日。
联邦法院五司今天驳回内政部上诉,维持上诉庭裁决,即撤销后者对祖纳两本漫画辑的禁令。
法庭也指示内政部把当初充公的33本漫画辑归还给祖纳。
本案领审法官是劳勿斯,其余承审法官包括联邦法院法官苏里亚迪、阿布沙马、查哈拉,以及上诉庭法官巴利亚。
内政部于2010年5月10日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援引印刷及出版法令第7条文, 查禁 祖纳的《霹雳漫画州》(Perak Darul Kartun)及《一个搞笑马来西亚》(1Funny Malaysia)两本漫画辑。
其中《一个搞笑马来西亚》收录了祖纳在《当今大马》的连载的政治讽刺漫画。
祖纳和《当今大马》随后入禀吉隆坡高庭申请针对内政部的决定进行 司法审核 ,惟高庭在2011年7月14日 驳回 有关申请。
接着,上诉庭三司2014年10月9日一致 推翻高庭裁决 ,宣布批准解禁上述两本漫画辑,同时勒令内政部退还所充公的书本。
“大马漫画家的胜利”
针对今天裁决,祖纳高呼“这是马来西亚所有漫画家的胜利。”
“法庭的裁决提醒了内政部和政府,画漫画并不是刑事罪行。”
祖纳也敦促政府遵从联邦法院,停止压迫他和其他负责出版、印刷和销售其所有漫画书的商家。
他也要求政府撤销以各种刑事罪名,包括煽动法令来迫害他;同时停止突袭搜查,并且干扰其网页、印刷商和销售商的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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