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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24日国会大厦的躺马路抗议案,今日有了裁决。人民公正党领袖巴德鲁希山、社运分子阿当阿迪与“净选盟婆婆”黄秀兰等18人非法集会表面罪名成立,必须出庭抗辩。

他们是在2013年6月24日到 国会大厦外躺马路示威 ,提出选委会总辞等诉求,并抗议政府允许播映争议性电影《王者之风》,反对《连环扣》拍成电视剧等。

事后,共有33人在刑事法典143条文下被控。有关条文阐明,非法集会者可被判罚监禁最多6个月,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另有17人在面对非法集会控状之余,也一并面对刑事法典147条文的暴动控罪。在此条文下,他们可被判罚监禁最多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择定明年1月抗辩

吉隆坡地庭法官阿都拉昔(Abdul Rashid Daud)今日宣判,33名被控的社运分子中,其中15人非法集会罪名不成立,获得无罪释放,但余下的18人则表面罪名成立,必须出庭抗辩。

针对17人同时面对的暴动控罪,法庭则宣判7人无罪,另10人表罪成立,须出庭抗辩,包括巴德鲁希山与阿当阿迪。

法庭择定明年1月22日,传召表罪成立者出庭抗辩。

一些社运分子,包括巴德鲁希山与阿当阿迪,同时面对两项控罪。

斗争脚步不会停歇

巴德鲁在法庭外接受记者访问时说,在争取到选举公正以前,他不会停止斗争步伐。

他说,政府应该感到羞耻,因为就连缅甸也成功举行相对干净的选举。

“我们要争取的是干净与公平的选举。我们应该感到羞耻,缅甸可以成功举行选举,没受到国际批评,而且选举成绩为人所庆。”

“马来西亚应该因为肮脏的选举,而引以为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