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来袭(三):
政府,向我们征税吧!
焦点 电子烟进入马来西亚市场后,业者安逸于“无政府状态”。倏然之间,执法人员频频取缔,使得电子烟商联手起来,也促使人们正视“无人监管”所带来的弊端。
执法人员充公数以千计的烟油,以致业者蒙受巨大亏损。行业巨头诸如Vape Empire Malaysia,损伤惨重,数额达20万令吉。
焦点 电子烟进入马来西亚市场后,业者安逸于“无政府状态”。倏然之间,执法人员频频取缔,使得电子烟商联手起来,也促使人们正视“无人监管”所带来的弊端。
执法人员充公数以千计的烟油,以致业者蒙受巨大亏损。行业巨头诸如Vape Empire Malaysia,损伤惨重,数额达20万令吉。
至于小商如艾迪莫哈末(Edi Mohamod),则是余震虽过,伤痛未去。
为何不搜香烟商?
艾迪莫哈末在吉隆坡蕉赖开设一家电子烟铺,名为“Vape Port”。他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说,政府搜查,吓退顾客,其销售额猛跌。
“若你(政府)要突击检查,不要对我们(零售商)下手。他们应该监管供应商。”
“为何所有人可以出售香烟,但我们(电子烟商)却因售卖一些(对健康)危险较低的东西而被骚扰?”
香烟受严厉管制
传统香烟,处处可见,随手可得。电子烟民动辄以此为由,指卫生部受大型烟草公司唆使,以遏制电子烟带来的竞争。
然而,政府如何监管电子烟业——一个市值28亿令吉的产业——呈现的却是另一番光景。
烟草产品,归属《2004年烟草产品管制法令》底下的《1983年食品法令》管辖。该法并未多加限制,因此没有执照的零售商,亦可出售香烟。
该法令也管制烟草产品的销售与生产,包括广告(公司不可在特定地方打广告或推销产品)、包装(在烟盒包装贴上骇人的图像)。
不过,烟油与电子烟器具,则处于灰色地带。
烟油虽可受到卫生部与毒物管制法令管辖,电子烟器具却非如此。
根据毒物管制法令,唯有持有执照者,如药剂师才能出售液状尼古丁(烟油一般含有)。
执法人员以此为据,搜查电子烟商,但后者却大喊冤枉。他们解释,一瓶电子烟油,一般含有9至12毫克的尼古丁,所谓损害健康,成分实是“太低”。
就电子烟与烟油而言,制造商与零售商不受包装或广告法的管制,以致医疗专家批评,电子烟无所不用其极,以吸引年轻人。
至于电子烟杆(用以吸入烟油的器具),则是受到《2011年消费人保护法令》与《1999年商品说明法令》管制。
随着执法人员四处取缔,业者担忧,一沓沓投资到电子烟的钞票,最终将化为烟烬。
业者促设电子烟法
与其坐以待毙,业者灵机一动,另辟奇径,向政府建议替代方案——设立电子烟法令,以一个法令统管电子烟。
大马电子烟民组织秘书三苏里扎(Syamsul Reza Mohd Mokhtar)指出,政府立法,应监管电子烟方方面面——电子烟器具安全、烟油成分、管制使用与出售电子烟等。
“马来西亚的雾化器与特制容器(brewer),已在全球电子烟界占有一席之地。”
“若政府可成功推行一个新的电子烟法令,我们会成为全球首个这么做的国家。”
“就电子烟而言,单独立法,亦可消除一切混淆与相互冲突的规条。”
不只是尼古丁问题
大马电子烟及替代烟草协会(Mevta)主席符杰诚指出,对监管者而言,这么庞大的电子烟业可带来许多“非常恐怖”的问题。
“当下而言,当局提议禁止电子烟时,只是盯着(烟油)尼古丁这个问题。”
“不过,纵使他们解决尼古丁课题,还有其他问题如滥用(电子烟)、整体(电子烟杆与烟油)生产质量、供应链、消费者课题等。”
可用电子烟吸食大麻
滥用电子烟的例子,包括使用电子烟杆,吸食非法物质如大麻。
不过,一名电子烟民说,若要吸食大麻,自行卷烟比使用电子烟杆更为便易。
符杰诚指出,在马来西亚,约有百万电子烟民,电子烟业却处于“无政府状态”,被迫自我监管。
他说,业者相互监管,甚至不惜掷钱,投入研究与发展,改善电子烟科技与产品。
他指出,政府若能明确立法,电子烟大公司必能受惠,至于香烟巨头,则会在这场竞争折损,除非他们仿效欧美,开始涉足电子烟业。
卫生部欲借鉴他国模式
电子烟来袭,为传统立法带来挑战,而马来西亚并非唯一一个面对这道难题的国家。
纵观全球,电子烟立法,可分三块:允许(不禁止)、部分允许(禁止含有尼古丁的电子烟产品),及彻底禁止。
在文莱、新加坡、泰国、菲律宾与台湾等地,在烟草管制法令底下,电子烟是不合法的,而我国卫生部也有意借鉴这种模式。
欧盟明确立法管电子烟
反观欧洲,自2016年5月起,烟草制品法令下阐明,电子烟可如何生产、展示与出售。
举例而言,该法令限制烟油容器不得超过2毫升,瓶装(refill bottle)不得超过10毫升,而尼古丁含量不得超过20毫克。
此外,该法令也规定,电子烟器具不会泄漏。
电子烟零售商艾迪莫哈末相信,如今正是政府的最佳时机,介入监管与征税,加入电子烟这个“钱途无限”的行当。
“他们(政府)掌管国家,理应尽早监管电子烟,以免为时已晚。”
马来西亚是全球第二大电子烟民市场。撇开消费税不谈,政府若向这个行业征烟税,数额之大,可想而知。
大马制作拥抱海外市场
马来西亚电子烟油与烟杆制造商,已是扬名海外。
自2013年,依布努法里(Ibnul Faridh Abdul Ghaffar)以俏皮的“Fcukin Flava”为名,开始酿制本地口味的烟油。
Fcukin Flava以网络销售为主。依布努法里说,他陆续接获外国电子烟商订单,要求研制“芒果”、“黄梨”等本地口味。
“Fcukin Flava使用的口味,是马来西亚生产商的。相较于美国入口的,我们的口味更佳。”
政府监管可助扩展生意
Fcukin Flava不仅在本地打响名堂,更成功攻入国际市场,出口至欧洲等地。依布努法里说,若政府能够有效监管电子烟,可协助许多本地商家开疆拓土,扩展生意。
他说,该公司如今向欧洲等地出口,但若政府有妥当监管,可协助许多本地商家扩展生意。
“光是今年,我去了(法国)巴黎两次,也到了(英国)伯明翰。我们的产品,在海外需求甚高,但我们必须达致若干标准,如得到本地政府的证书。”
从美国进口的电子烟油与口味,经由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
向电子烟征税扩大国库
电子烟市场总值28亿令吉,且此数字不断增长。正当经济不景之际,政府向电子烟征税,可为国库带来可观收入。
当下而言,并无针对电子烟的税收,因此难以计算这笔收入多寡,但以香烟作为比较,可见一斑。
去年,大马关税局从香烟鸠收34亿令吉的国产税,是关税局第三收入来源。
但在欧盟,电子烟异于香烟,无需支付香烟相关税收。
反之,电子烟只需缴付20%的附加价值税。后者与消费税同类。
电子烟对经济、健康的影响,暂且未有定论,但可以肯定的是,设立单一的监管框架,可解决不少混淆。
首篇回顾 : 电子烟来袭(一):为何部长抢着当英雄?
次篇回顾 : 电子烟来袭(二):性感无害的新潮流?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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