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娜兹雅革职案如今将闹上法庭。达迈医院今天表示,他们决定采取法律行动,对付投诉他们不合理革职的娜兹雅。

此外,卫生部也宣布将彻查此案,并强调根据政府与私人医院规定,穆斯林必须遮羞体,若有医院违反将受到对付。

达迈医院管理与财务经理蕾吉娜(Regina Sundram)今日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说,早在周四(3日),院方就告知娜兹雅,他们会针对娜兹雅的种种指控兴讼。

“首先,她不服从本医院的条例规章。第二,她在11月26日至29日旷工,未提任何理由,只在30日回来工作。”

明日会晤律师

她说,上班一天后,娜兹雅翌日又不上班,直至3日。

“之后,她说我们革除她。我们视她为自行停职,因为她旷工,并未给予任何理由。”

她续说,院方将在明日会晤律师,决定下一步行动。

遮羞体乃必需

另外,《马新社》引述卫生部副部长希米尔指出,所有政府医院规定穆斯林护士必须遮羞体,私人医院也不例外。

若达迈医院违反卫生部私人医药作业组的条规,将会受到对付。

“所有政府医院护士必须遮羞体,除了解剖室的医生及护士必须短袖衣着。不过,他们仍需戴头巾及穿上能遮羞体的医袍。”

“这件事,我们还不知道真正的问题,私人医药作业组在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