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登嘉楼男子因自卫杀匪,遭警方以谋杀罪名提控,获得网民和政党声援。但全国总警长卡立今天表示,法律并不允许自卫杀人,而律师公会理应教育民众此事。

卡立今天在武吉阿曼全国警察总部召开记者会,在受询时登州男子自卫杀匪案时,突然扯上律师公会。

律师公会一向来在多项课题,与警方及政府唱反调。

为何一言不发?

卡立指称,既然律师公会平日如此多言,为何在这项课题却噤声不出?

他强调,律师公会有责任教育民众。

“刑事法典第99条文已清楚列明自卫的限制,不只是针对公众,也是对我们(警方)。”

“这并不表示,若有人要打枪我们,我们就可以把他杀了。”

“这就是律师公会的责任,他们必须教育民众……为何保持沉默?”

男子刺死抢匪

根据《马来邮报在线》报道,50岁男子莫哈末祖基菲利(Mohamad Zulkifli Ismail)位于登嘉楼吉利地拉伯汉(Kampung Labohan,Kerteh)的住家在12月7日被人行窃,结果祖基菲利刺向两名试图打劫他的男子,其中一名抢匪当场死亡。

警方随后援引刑事法典第302条文,即谋杀罪名逮捕祖基菲利,并且还押至12月21日。

社会主义党青年团声援祖基菲利,在面子书架设了“拯救祖基菲利”( Selamatkan Zulkifli )的专页,目前已获得逾5万7000个赞。

这起案件随后改以刑事法典第304条文提控,即疏忽致死罪名。

但是,根据社党青年团中委聂阿基兹(Nik Aziz Afiq Abdul),祖基菲利于上周日被控上庭,检控官再度将其罪名改为第302条文谋杀罪,并且再指他也触犯第326条文,即造成重伤。

在我国,涉嫌谋杀的嫌犯无法被保释,一旦定罪将是强制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