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去年12月 通过 国家安全理事会法案,政治评论人黄进发感叹,虽然法案存在众多侵权措施,但整体民间却不动如山,对恶法毫无恐慌之感。

他也讶异,市场与股市同样没任何波动,如此冷静反应根本不能动摇法案,更遑论撼动政权。

“整个社会不觉得该法案有问题,否则当国会下议院于(去年)12月3日通过法案后,隔天外资应撤退,股市应暴跌,但你看到这些事情发生吗?没看到。”

“股票照跳,马照跑,大家没有感觉。我们心如止水、老生入地,这种境界是很了不起的。不懂得怕火的小孩会玩火,最后可能会被火烧死。”

“我们的问题是,商人、市场及整个社会失去敏感。我们要见到棺材才懂得哭,要等火烧到眉毛才来怕。”

是时候学会恐慌

黄进发昨晚在隆雪华堂妇女组举办的“国安法:戒严制度为了谁?”讲座上主讲时表示,恐慌是一股力量,能激发社会反应,以至于最后能动摇执政者,包括他们的政策。

他表示,当大家都问,米已成炊后还能如何做时,他的答案是,整个社会应学会害怕。

“例如,若12月4日市场有波动,股市大跌,这个法案还会不会如期上到上议院?若大家只会说这只是另一个暴虐法令,你就不会有任何波动,政权就会不动如山。”

“但若整个社会学会恐慌,你就会感受到风吹草动、风声鹤唳,你的恐慌会对整个层次造成冲击。”

他提醒,要让社会学会害怕,首要做的是让更多人清楚了解课题,知道发生什么事情。

黄进发也笑说,原本以为这次讲座出席率也很惨淡,但看到现场仍有约40名出席者,让他感到鼓舞。

司法审理权缩窄

国会智库政改研究所(KPRU)执行总监王维兴(见图)也是主讲人之一,他认为,首相纳吉过去至今所推出的连串法令,包括《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SOSMA)、《2015年防恐法案》(POTA),以及近期通过国会上下议院的《2015年国安会法案》,共通点是要缩窄司法审理权。

他说,在2011年马来西亚日前夕,纳吉在政治压力下宣布废除内安法令,但之后所立的新法,不但没有新气象,反而深具争议,甚至跟原有恶法相近。

“废除内安法是权宜之计,而且是开始倒回走,制定一系列法令,如今到国安会法,实则是来到新关卡与高潮。”

“这几年来,我们看到纳吉政权每一次有新的争议性法令,都可看到是要把司法审理权拿下,把它交给某个人,让司法审理权越来越窄小。”

他举例,《2015年国安会法案》允许由首相纳吉担任主席的国安理会颁布保安区,更可在没庭令下逮捕任何涉嫌威胁国家安全的人士,这已进一步夺走司法审理权。

“这还包括保安区的保安部队可使用适当武力对付嫌犯、国安会成员或属下保安部队的疏忽及缺失将获免责、推事可豁免殉职军警人员或被军警杀死者的验尸需要等。”

为应对巫统内战

王维兴表示,在其他国家,一般上战争、大规模的武装组织威胁、核威胁及恐怖主义威胁等,才会制定国安会法。

但他认为,在大马今天情况,除了恐怖主义威胁,对当权者而言,似乎是巫统“内战”才需要国安会法。

他说,一些课题是需要通过教育及社会不同观点的讨论才可解决,不一定只有法令或条文才可应对。

他也认为,纳吉是在制造一个新常态(new normal),让人需要一个常设机制。

“今天的全球化等同恐怖主义,大马也不例外,所以要应对这种新常态,你需要有一个常设机制,你必须现在就设立(国安会法),以定期开会处理事件。”

“我认为,由外国精英主导下的纳吉顾问团会力推这种概念。”

政府是于去年12月1日向国会提呈《 2015年国安会法案 》,大幅扩大国家安全理事会权力,以处理国家安全课题,其中包括宣布某地区为保安区,并且派遣部队入驻,实施宵禁。

国安会由8人组成,其中首相担任主席,而副首相则是副主席。其他成员包括内政部长、国防部长、通讯及多媒体部长、政府首席秘书、武装部队首长,以及全国总警长。

没篡夺元首权力

针对国安会法剥夺最高元首颁布紧急状态的权利的说法,黄进发却抱持异议。

他说,实际上最高元首只有两个权力,即决定谁担任首相、第二是当首相要求提前解散国会时,元首有权决定要不要批准,这两个权力都不需遵照内阁决定。

“从君主立宪角度,虚君能扮演的制衡角度只是这样而已。实际上,最高元首执行行政的权力,主要是由内阁去执行。”

“所以就算政府做错事,君主不能用违宪的方式来保护民主。”

他认为,许多人把君主与国安会法扯上关系是因为他们不愿意对抗巫统,因为那须付出太大代价,所以他们总想办法用王室来打巫统。

“包括很多法律界的朋友,他们倾向(国安会法)违宪的说法。我的看法是,从君主立宪角度,虚君就是虚君,不能期待虚君去做实质的动作。”

自我政变夺内阁权

此外,黄进发认为,国安会法其实是“自我政变”,即执政者篡夺了内阁权力,以扩大自己的权利。

“政变的意思是通过不正当手段,改变取得和使用权力的游戏规则,其发动者不必是外人,甚至可以是当权者本身。这种自我扩权的行为就是自我政变。”

另外,除了前面提及的豁免验尸与免责条款,黄进发表示,国安会法第34条第二节竟阐明,执法者对某人使用合理与适当的武力时,得让他受到“合理和必要”的侮辱。

黄进发接着指着一张美军把囚犯当狗拖拉的照片质问,所谓合理及必要,可否如此羞辱人?

“但什么是合理?(根据法案)你只需解释那是在合理与必要的武力范围之内而羞辱他,(就可过关)。”

黄进发所使用的照片乃媒体揭露,2003年美军入侵伊拉克之后,于当地阿布格莱布监狱虐待战俘的系列照片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