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因推动伊刑法不力而辞职
阿玛促胡桑勿当行动党喉舌
中午12点07分更新
虽然伊党前副主席胡桑慕沙日前促请,伊党副主席莫哈末阿玛与总秘书达基尤丁,必须为伊党没在国会提呈伊刑法私人法案一事呈辞,但莫哈末阿玛拒绝理睬胡桑慕沙的要求,反促胡桑别成为行动党工具。
《阳光日报》今日报道,莫哈末阿玛受访时反问,胡桑慕沙过去也曾无法完成一些事情,为何没有引咎辞职?
“我们将把(伊刑法)私人法案带上国会,之后能不能成功,那不是我们的责任。”
“我也可以问回他(胡桑慕沙),他也无法(完成)一些事情,为何不辞职?”
促胡桑勿被行动党利用
针对胡桑慕沙指责,伊党要在丹州落实伊刑法的目标实则只是一项政治游戏一事,莫哈末阿玛(见图)驳斥这项说法不合理。
他促胡桑慕沙理应了解,伊党落实伊刑法,是伊党长久以来的斗争目标。
他也提醒胡桑慕沙勿再被行动党利用,发表质疑伊党目标的愚蠢言论。
“我劝请胡桑慕沙不要成为行动党的喉舌,继续散播行动党之前的言论。”
不是伊刑法让民联分裂
莫哈末阿末也归咎行动党导致民联分裂,而非伊党。
他说,行动党态度高傲且拥有自己的政治议程,是导致民联之前分裂的主因。
“怪罪伊党不对,若归咎伊刑法引发分裂也不公平。我要强调,这些指控都不合理及愚蠢的。”
“我甭向胡桑慕沙交代”
另外,达基尤丁接受《阳光日报》访问时则说,本身在推行伊刑法一事上,不必向胡桑交代。
他继指,胡桑对丹州政府的行政并不知道太多,而丹州政府也无需告诉他。
“我们不必向胡桑解释。对我而言,我的责任是履行获得委托的职务。我不必向他负责。”
点名两名党领袖须辞职
胡桑(见图)也是沙罗州议员,他日前在哥打峇鲁的一场论坛上指莫哈末阿玛与达基尤丁无法将伊刑法私人法案呈上国会,为丹州推行伊刑法铺路,
因此必须辞职
。
莫哈末阿玛也是副丹州大臣,他曾代表丹州政府与中央政府成立伊刑法中央技术委员会,以研究在丹州落实伊刑法事宜。达基尤丁则是哥打峇鲁国会议员兼丹州伊刑法常务秘书处主席。
2014年,伊党丹州政府与中央政府成立一个技术委员会,以探讨在丹州实施伊刑法。
丹州政府继2015年3月19日三读通过《2015年(1993年)伊斯兰刑事法令二》后,哈迪阿旺两度向国会下议院提呈私人法案,要求国会修改《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法令》。
不过,哈迪私人法案并无法获得国会辩论,技术委员会也没对外公布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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