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2点19分更新

修法更严厉对付吹哨者和媒体的课题上,两名首相署部长的意见明显分歧,阿莎丽娜表示赞同,但刘胜权却认为,吹哨者应免于官方机密法对付。

刘胜权向《当今大马》表示,任何人若揭发隐藏在官方机密法下的贪腐和诈骗,都应该获得保护。

“若(官方机密法所保护的文件)关乎滥权,例如其中存在贪腐和欺诈,则这应该有豁免,好让吹哨者能在不受法律起诉下揭露丑闻。”

“谁愿意在没有保障下揭露丑闻呢?”

应扩大保障揭弊公仆

刘胜权(见图)补充,吹哨者保护法令应该扩大,给予公务人员保护,提供他们安全的管道来揭露存在于政府内的坏事。

现有的吹哨者保护法令保护伞,并不涵盖泄露受官方机密法保护文件的人。

《星洲日报》2月6日报道,总检察长阿班迪正 考虑修订 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以加强刑罚对付泄漏官方机密者,乃至拒绝透露消息来源的媒体人员。

他说,总检察署研究加重刑罚,包括罪成者可能终身监禁与鞭笞10下。

指政府不能以一概全

无论如何,刘胜权同意,特定涉及国家安全的资讯、调查报告、谈判招标、公民资料等需要受法律保护。

但,他认为,官方机密法需要修订,以便政府能更公开透明,因为“透明提高问责,同时加强决策”。

他补充,政府不能以一概全,只因某些领域需要受保护,而把所有事情列为机密,同时把所有泄密者都关进监牢。

刘胜权指出,政府应该与民众分享的资讯包括:政府所签订的各种合同,如大道收费站,以及那些有助专业规划的数据。

阿莎丽娜:建议适时

另一边厢,阿莎丽娜(见图)认为,阿班迪的建议乃国家目前所需。

她认为,阿班迪关注的是国家机密资讯的外泄,而且最近确实发生了多宗类似的事情。

“在其他国家并没有这种事,但是马来西亚却有许多的泄密事件。”

“我认为,总检察长所言适时,若许多官员和第三方频频泄密,则我们要如何治理国家呢?”

因此,阿扎丽娜强调,言论自由和失信是两回事。

吹哨者应向当局揭弊

另外,她也指出,吹哨者应该到现有的执法机构揭弊,而不是将所有的事情公诸于世。

“这是因为,我们有时候不知道特定资讯是否应该保密。”

“我认为,即使在么看过,若你泄露太多的资讯,你同样会受到逮捕,所以为何马来西亚有差别呢?”

“人民必须更成熟,他们必须能够了解所有这些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