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平红毛路门牌40号古迹?
槟市厅澄清只拆附属建筑
发展商前天夷平位于槟城红毛路门牌40号,前身为新加坡开埠者莱佛士故居的部分建筑物群,而令槟州古迹保育份子和非政府组织震惊万分。
不过,槟州政府与槟岛市政厅澄清,发展商Warisan Pinang有限公司只是依循1999年批准的规划准证拆除附属建筑物,被列为古迹的兰尼米德酒店,仍原封不动地获得保留。
下午4点10分更新
发展商前天夷平位于槟城红毛路门牌40号,前身为新加坡开埠者莱佛士故居的部分建筑物群,而令槟州古迹保育份子和非政府组织震惊万分。
不过,槟州政府与槟岛市政厅澄清,发展商Warisan Pinang有限公司只是依循1999年批准的规划准证拆除附属建筑物,被列为古迹的兰尼米德酒店,仍原封不动地获得保留。
早在1999年就批准
掌管地方政府事务的槟州行政议员曹观友表示,有关位于红毛路Lot132和133的地段,并不在乔治市世界文化遗产区之内,而当地有一栋3层楼的古迹建筑物和几个附属建筑物。
他说,兰尼米德酒店在1921年建成,3层楼高,具新古典主义建筑风格。独立前,该建筑物一度被充作英殖民政府军方的行政楼,之后转当我国军方的军营。
他说,政府早在1999年11月10日发出规划准证给发展商,以在Lot131、132和133的地段推行综合发展计划,即:A座(23层楼的办公室)、B座(B1座:23楼的办公室,B2和B3座:21楼的办公室)、C座(21楼的酒店)和修复3层楼高的兰尼米德酒店。
“市政局在2000年7月28日批准,发展商在Lot131的地段建造A座办公楼,即公积金大厦,而隶属相同规划准证的其它工程则尚未动工。”
规划准证依然有效
曹观友点出,由于有关规划准证的部分工程已经落实,而符合1976年城乡规划法令的第24(1)和(2)条文,所以该规划准证至今仍然有效。
“因此,市政厅在今年1月13日的信件中确认,发展商欲拆除兰尼米德酒店周围建筑物的要求,符合当初批准的规划准证,并希望申请者遵守在工地施工的条件。”
“有人质疑,为何1999年批准的规划准证至今仍有效。的确,一般上规划准证需每年更新,且只能长达5年,但那只限于从未施工的计划。根据第24(1)和(2)条文,计划一旦动工,规划准证就会保持有效。”
“槟城有很多类似的案例,许多发展商在80年代开始施工,但部分阶段的工程至今仍未开展,比如文秀集团在甘密山的计划也如此。”
唯独酒店被列古迹
曹观友表示,红毛路门牌40号的规划准证一早就阐明,只会保留兰尼米德酒店。此外,他过去巡视该地时也已表明,有关地段的规划准证早已批准及将拆除附属建筑物。
他是今天在槟岛市政厅秘书洪永泰和古迹部主任诺哈妮(Noorhanis Noordin)陪同下,回应媒体的报导。此外,乔治市古迹行动组织(GWHA)发言人麦克雷(Mark Lay)等人也不请自来,在记者会上向曹观友等抛出提问。
针对附属建筑群曾是莱佛士故居,而同样是具有历史价值的古迹,诺哈妮表示,她手头上没有相关的资料,但根据当局的名录,唯独兰尼米德酒店被归类为古迹建筑物。
至于在公假期间拆毁建筑,洪永泰说,市厅确实曾指示发展商切勿在星期天或公假动工,因此昨天已致函要求两周内解释。
消协对拆古迹失望
无论如何,非政府组织都对此感到不满。槟城消费人协会(槟消协)发文告表示,对兰尼米德酒店的附属建筑群被拆毁感到失望,并要求当局解释为何批准及打算如何对付发展商。
“如果像秃头山案件般,只是微不足道的罚款,并没有意义。”
“除了维护建筑遗产,政府也千万别向发展商屈服,确保自然遗产受保护。槟城的每样东西似乎都难以幸免,从山到海,再到现今的古迹建筑物,当局批准的发展规划仿佛毫无止境,发展商则是此发展洪流的最大受益者。”
此外,槟消协表示,市政厅一站式中心的网上资料显示,当局曾在今年11月24日“取消”发展商Warisan Pinang有限公司的规划准证申请,而令人感到混淆。
曹观友回应说,发展商确实曾在2015年7月,针对该地段申请全新的规划准证来推行综合发展计划,但却在同年11月自行撤回。唯由于市厅的系统没有“撤回”的字眼,因此显示“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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