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署撤阿兹米沙隆煽动案
刊载: Feb 12, 2016 10:15 AM | 更新: Apr 6, 2016 7:14 PM
总检察长阿班迪今日宣布,中止马来亚大学讲师阿兹米沙隆的煽动提控。
早上10点半更新
总检察长阿班迪今日宣布,中止马来亚大学讲师阿兹米沙隆的煽动提控。
阿班迪发文告说,为了捍卫公义,他研究所有控方证人的庭上证词后,决定中止阿兹米沙隆的控罪。
“我作为总检察长,运用我的酌处权,决定停止以1948年煽动法令4(1)条文提控阿兹米沙隆副教授。”
此前亦撤郭素沁案
阿班迪说,总检察署的责任是,确保公平与公正地进行检控。
因此,他表示,总检察署一直都会检讨案件,以采取最公平的决定。
他说,总检察署此前也已撤销行动党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的煽动控罪。
阿兹米谢大家支持
阿兹米沙隆在获悉这项消息后,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说,感谢一直以来大家的支持。
“我感谢法律常理获得彰显,也感激我的家人、律师、朋友与所有人,包括我不认识的人的支持。”
评论时政被控煽动
阿兹米2014年9月被控抵触煽动法令,控状指阿兹米沙隆在8月15日发表煽动言论,抵触煽动法令4(1)(B)条文。
根据上述控状,他是因接受《马来邮报》访问时,在一篇《民联受促采取霹雳危机道路,以迅速解决雪州障碍》报道发表煽动言论而被控。
此外,他也面临一项交替控状,在同样时间和地点发表煽动言论,抵触煽动法令4(1)(C)条文,可在同一法令治罪。
同一个月,阿兹米入禀法庭,挑战《1948年煽动法令》违宪,但联邦法庭判定,煽动法并不违反宪法。
阅读评论0


确定要删除留言?
此后将无法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