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统治者理事会昨日促请,政府检讨备受争议的国安会法案。但宪法律师沙立占(Syahredzan Johan)点出,统治者理事会的言论不具法律约束力,而法律并未阐明政府须遵从。

沙立占曾担任律师公会宪法委员会联合署理主席。他接受《当今大马》访问说,联邦宪法阐明,一份法案向国家元首提呈后,元首即须在30天内御准法案。

他说,即便元首当下未御准法案,法案也会在30天后被视为取得御准,进而宪报成为法律。

无需统治者会议御准

更何况,沙立占补充,除非涉及修宪,否则一份法案只需呈给国家元首,而无需呈给马来统治者理事会寻求御准。

“元首说不,或不予以御准,没有分别。这无关要紧的,它会通过。”

“统治者理事会的评论,对法案本身不具法律效用。这些只属评论。政府毫无义务检讨法案,抑或按照统治者理事会意愿,修改法案任何条文。”

不过,他指出,若政府决定修改法案,则须再度提呈国会上议院或下议院,以寻求通过。

法律卅天后自动生效

另一名宪法专家阿兹巴里(Abdul Aziz Bari)附和沙立占所言,统治者理事会确无权驳回这项法案,却可通过国家元首这么做。

他以1983年为例,政府提呈一份法案,欲夺取国家元首御准法案与宣布紧急状态权力,国家元首拒绝签署,引发一场危机。

“这里的联系是,若元首拒绝按照统治者的决定办事,则可被统治者理事会开除。”

他说,若国家元首反对,则纳吉只能等待30天,让法律自动生效。

统治者鲜少评论时政

无论如何,阿兹巴里分析,统治者理事会昨日的声明相当罕见,足见意义重大。

“统治者公开质疑(政府法案),鲜少发生,这影响重大。”

联邦宪法第38(2)(C)条文阐明,统治者理事会行使其职责,可同意或不同意任何宗教行为、庆祝活动、任何法律。

去年,在一马公司案闹得沸沸扬扬之际,统治者理事会就曾发声,要求政府迅速解决此事。

国安会法案备受争议

《马新社》报道, 统治者理事会 是在昨日召开会议后,通过掌玺大臣赛达尼尔(Syed Danial Syed Ahmad)发文告说,统治者理事会在聆听总检察长阿班迪的汇报后,认为政府应该检讨国安会法案的一些条文。

对此, 纳吉说 ,政府将关注统治者理事会的建议,但强调国安会法旨在应对国安课题,并未篡夺国家元首权力。

此外,《星洲日报》今晚晚报报道,总检察长阿班迪说,他将检讨国安会法案的多项条文。

去年12月,政府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国会通过国安会法案。批评者认为,法案允许首相颁布保安区,让首相掌握更大的权力,甚至凌驾国家元首颁布紧急状态的权力。

不过,包括纳吉在内的多名高官,已多次驳斥这项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