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资讯自由法申请阅读填海合约的槟州民青团法律与投诉局主任卢界燊要求,槟州政府取消规定解密文件申请者签署法定宣誓书的附带条件,同时不排除向上诉局挑战政府的决定。

他表明,不会签署宣誓书,以免打开先例及合理化该苛刻的条件。

“我不怕签后承担法律后果,但这样会首开先例。公众申请时,他们会说连律师都签了。”

设障碍有违透明原则

卢界燊要求,掌管资讯法的第二副首长 拉玛沙米 撤销签署法定宣誓书和限定使用等条件,否则明显企图刁难民众了解合约的细节,与透明原则背道而驰。

“为何要设下各钟障碍?为了申请该文件,我已经来了三四趟。如今他们要限制资讯的使用,仿佛我只能独自一个人在房里阅读,不准跟别人分享。”

今年2月4日,槟州政府解密由现朝州政府所批准的60英亩填海计划(峇央珍珠35英亩和百安湾25英亩)合约,以便民众可以通过资讯自由法令申请阅读。

当天,卢界燊第一时间到槟州秘书署申请以上两份合约。上周四,他再度到光大25楼跟进有关申请,但是却被告知必须先签署一份法定宣誓书,才能获得有关合约。

百安湾的合约未就绪

卢界燊今早9点05分接到槟州秘书署来电,通知他10点去签署法定宣誓书。他过目后对内容感到不满,希望能亲见会晤拉玛沙米(见图)求证和厘清,到底政府对“解密”的诠释与首长日前的承诺是否有出入。

“根据法定宣誓书,申请到的资料只限于作为我个人的参考和研究,不能翻印。但身为扮演监督政府角色的政党,我要如何在此限制下运用这些资料呢?”

“资讯法生效时并没有此条件,当说要解密合约时才突然增设,变相妨碍公众的知情权,而压根儿不符合公共利益。”

“他们上周五在记者会说,我可以马上签署和获得文件,但其实我今早才接到通知。而且,现在才知道政府只准备了峇央珍珠的填海合约,百安湾的合约尚未就绪,只有批文。”

交代何时批准加条件

此外,卢界燊对拉玛沙米批评他政治化课题的说法感到遗憾。他澄清,自己只是履行反对党的职责,并好奇申请资讯是如何被解读为政治化课题。

“况且,我凭什么跟一名副首长兼前教授和博士玩政治呢?我挑战他询问林吉祥,解密文件的定义是什么?”

他不忘质问,槟政府何时何地批准和宪报有关签署法定宣誓书的条件。

“我几周前跟州法律顾问署索取资讯自由法,内容并没阐明此条件。政府是在哪个会议,比如州议会或行政议会中批准增设,为何不一开始加入法令内?”

只限作个人参考研究

卢界燊在记者会后直接率领记者前往拉玛沙米的办事处,唯后者刚好外出而求见不果。拉玛沙米的助理只要求他留下电话,以便可以再联络他跟进。

但由于2014年槟资讯自由(索取资讯)条规原本未规定需签署宣誓书,卢界燊之后告诉媒体,不排除按照条规向上诉局挑战政府的决定。

根据法定宣誓书的内容,他需承诺,申请到的资料只限于作为个人参考和研究的用途。

此外,他不获准通过复印或其他方式仿制相关文件,同时禁止剪辑或修订任何内容,以对槟州政府制造负面的印象。而且,一旦丢失文件则需向州秘书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