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将立法杜绝勋衔滥用
刊载: Mar 15, 2016 6:13 PM | 更新: Apr 6, 2016 3:35 PM
政府将在近期向国会提呈新法律,以杜绝滥用勋衔的问题。
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指出,滥用勋衔的行为包括封赐(pemberian)、受封(penerimaan)和使用,而这项全面的法律将阐明可对滥用勋衔者所采取的行动。
“这项新法律的建议已在2月16日提呈给统治者理事会会议的会前会,预料将再次提呈寻求御准,过后再带到国会寻求通过。”
她今日在下议院回答斯迪亚旺沙区国会议员阿末弗兹的提问时,这么指出。
她说,制定上述的新法律需进行深入的研究,尤其是罪行和刑罚,过后方可拍板定案。
勿涉非法勋衔活动
“这项法律在还未拍板前,公众受促不要参与任何(不法)活动,包括封赐、受封及佩戴令人生疑的勋章。
“如果对任何的封赐存疑,公众可向首相署的礼宾司及国际会议事务处查询。”
她说,只有由国家元首、苏丹和州元首及大马政府所承认的国家首脑封赐的勋衔,才可被接受。
她指出,如果受封人士犯罪或坐牢,其所获勋衔,可根据封赐者的酌量权和评估予以撤回。
她说,一人是否受封是根据特定的标准,也就是他们对社会有功,以及没有涉及任何刑事罪和滥权。
抵触欺骗和冒充罪
另外,阿莎丽娜指出,在目前,使用不受政府承认勋衔的人士,可因欺骗和假冒罪名,在刑事法典第416和第419条文下被控。
她指出,公众若发现有人使用不受政府承认的勋衔,可向警方投报。
她说,截至目前,还未有任何人因为犯下这项罪行而受到对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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