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资助《华》1.5亿美元
一马公司反驳WSJ报道
刊载: Apr 3, 2016 6:32 PM | 更新: Aug 15, 2016 12:32 PM
一马公司反驳《华尔街日报》的报道,否认首相纳吉继子里扎的红岩电影公司,投资好莱坞电影《华尔街之狼》的1亿5500万美元资金,是源自该公司。
一马公司反驳《华尔街日报》的报道,否认首相纳吉继子里扎的红岩电影公司,投资好莱坞电影《华尔街之狼》的1亿5500万美元资金,是源自该公司。
该公司今日发出一段不过35字的文告,以正视听。
“无论是直接还是通过中介,一马公司从未投资,抑或转账至红岩电影公司。任何与此不同的声明,皆属错误。”
“因此,我们否认近来一些媒体报道所作指控,即一马公司曾资助《华尔街之狼》制作,或在任何情况下,与该电影有瓜葛。”
通过空壳公司转账?
《华尔街日报》昨日引述调查人员报道,一马公司在2012年通过岸外空壳公司等方式,转账 1亿5500万美元 (4亿6500万令吉,2012年汇率1美元相等于3令吉)至红岩电影公司。
红岩电影公司是由里扎(Riza Shahriz Abdul Aziz)在2010年所创办。2014年8月,里扎接受《纽约时报》访问时, 否认 挪用大马政府公款投资电影公司。
他指出,其主要注资人为前阿布扎比阿尔巴投资PJS公司(Aabar Investments PJS)首席执行员阿末巴达维(Mohamed Ahmed Badawy Al-Husseiny)。
去年4月10日,纳吉也要总稽查司调查一马公司资金,有无用以拍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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