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曼林冠英同意下周二辩论
行动党唯一条件是TV3直播
房地部长阿都拉曼达兰和槟州首长林冠英之辩酝酿多时,双方终于达成共识,可在4月19日(周二)同台交锋。
不过,林冠英这方开出唯一条件,必须通过《第三电视》直播辩论。
下午1点20分更新
房地部长阿都拉曼达兰和槟州首长林冠英之辩酝酿多时,双方终于达成共识,可在4月19日(周二)同台交锋。
不过,林冠英这方开出唯一条件,必须通过《第三电视》直播辩论。
行动党全国组织秘书陆兆福今日在党总部召开记者会时宣布,林冠英和拉曼达兰两方磋商后,同意在下周二辩论。
“拉曼达兰机要秘书通过短讯,向我建议4月19日。早前他们建议23和24日,但我回应此时太迟,因为接近砂州选,林冠英必须飞往砂州。”
“因此我建议18或19日。拉曼达兰机要秘书在4月9日回应,他们已跟《第三电视》讨论,可以在19日举行。隔天,我方同意。”
“我们唯一条款是,《第三电视》必须直播辩论。”
陆兆福补充,鉴于双方共有30道问题,辩论时间应该至少一小时。
“当然,若可以给2小时,更好。”
未回复行动党条件
无论如何,陆兆福表示,《第三电视》尚未回复他们的条件,也还未定夺辩论模式和主持人。
他说,若《第三电视》最终无法答应条件,这场辩论可能改到国营的《第一电视》举行。
通讯部长沙烈赛益早前表明,国营电视台愿意举行辩论。
不过,陆兆福仍然希望,能通过《第三电视》举行与直播辩论。
他说,《第三电视》8点档新闻(Buletin Utama)近数周一直攻击林冠英,最好就是在晚上9点,即新闻时段结束后直播辩论,好让观众知道真相。
只要直播拒绝转播
陆兆福强调,行动党只要直播,不会接受《第三电视》事后转播辩论。
“我们担忧,若是事先录影,我们不确定《第三电视》会否剪辑。”
根据陆兆福,《第三电视》已联络通讯部长沙烈赛益,同意举行辩论。
“2天前,我会晤他时,他说《第三电视》联络他,要求《第一电视》让路。”
“他说没问题,就让《第三电视》举办辩论。”
第一电视成为后备
因此,陆兆福说,若《第三电视》不同意直播,《第一电视》将可成为另一个选择。
询及一些正副部长和反贪会顾问团反对辩论时,他称,这属于个人意见。
在旁的沙登国会议员王建民则补充,拉曼达兰不应借此避开辩论。
“我们希望拉曼达兰不会逃避,只在推特逞英雄。”
林冠英申明没舞弊
林冠英早前被指以低价购得独立式洋房,且牵扯山竹园土地交易。反贪会之后根据《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调查林冠英被指接受利益相关者贿赂的指控。
林冠英由始至终都强调,在购屋案与山竹园案并没涉及不法或舞弊。
无论如何,国阵领袖特别是拉曼达兰,紧咬林冠英不放。最后,双方同意辩论,以一见真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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