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运人哈里斯煽动罪成
隆高庭判处入狱八个月
刊载: Apr 14, 2016 11:35 AM | 更新: Apr 14, 2016 1:43 PM
煽动法令再有新受害者。社运领袖哈里斯(Harris Ibrahim)因两年前的讲座发言,今天在吉隆坡地庭被判煽动罪成,需入狱8个月。
下午1点40分更新
煽动法令再有新受害者。社运领袖哈里斯(Harris Ibrahim)因两年前的讲座发言,今天在吉隆坡地庭被判煽动罪成,需入狱8个月。
不过,法官山苏丁(Shamsudin Abdullah)允准,暂缓执行刑罚,以待哈里斯向高庭上诉。
允准以1万元保释
法官也批准,被告以1万令吉保释。
哈里斯的律师是前律师公会主席安美嘉与行动党蒲种国会议员哥宾星。
哥宾星告诉《当今大马》,他们将会尽快上诉。
哈里斯被控在2013年5月13日晚上8点55分至11点15分之间,于隆雪华堂举行的讲座上,发表煽动言论,抵触煽动法令第4(1)(b)条文。
除了哈里斯之外,另外还有4名座谈演讲人也同样被控,包括公正党副主席蔡添强、前副首相嘉化巴巴次子淡林嘉化,前学生领袖阿当阿迪,及大专生团结阵线(SMM)主席萨万(Safwan An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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