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今天裁决槟行政议员阿菲夫诽谤巫统四名国州议员,需要赔偿他们28万令吉名誉损失及4万令吉堂费。

此外,承审高庭司法专员林宗方也驳回阿菲夫的反起诉。

4名起诉人分别是打昔牛汝莪国会议员沙布丁、槟在野党领袖兼直落斗哇区州议员查哈拉、柏玛当巴拉岸州议员奥玛及双溪赖州议员莫哈末尤索,他们的代表律师是阿兹曼(Azmer Md Saad)。

他们起诉,阿菲夫前年4月17日在北海举行的“烈火莫熄2.0”活动上,发表有关北海空军基地将搬迁及发展的诽谤言论,而损坏他们名誉。

阿菲夫也是诗布朗再也州议员和公青团长,他的代表律师是巴峇卡兰(CV Prabhakaran)。他在闻判后向《当今大马》表示,将提出上诉。

“我们对案件的一些技术性细节不甚满意,我的律师将去研究。”

提及四人的职位

法庭在下判时表示,尽管答辩人阿菲夫辩称,其言论只针对巫统和国阵,而非4名原诉人,但确实曾提及他们的州议员职位,因此无疑在针对他们。

此外,法庭认为,答辩人无法针对“朋党主义”的指控,提供令法庭满意的证据,因此含有诽谤成份并有损起诉人的身份、人格和地位。

针对答辩人宣称其言论属合理评论,法庭不认同说,那牵涉到事实的真伪,不属评论的层面。

另,媒体已经多次报导4名议员曾抗议北海空军基地搬迁计划,答辩人仍发表相关言论,明显含有恶意。

讨回清白最重要

至于答辩人反起诉,4人在记者会上要求他撤回言论及道歉的做法,法庭以整体发言内容不具诽谤成份,而驳回反索赔的要求。

但,法官未就此谕令阿菲夫承担额外的堂费。

到法庭聆听裁决的查哈拉表示,赔偿的数额不是关键,最重要是讨回清白和捍卫自己的声誉。

“我们要让广大的群众知道,我们没涉及北海空军基地的土地交易,或通过朋党主义为自己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