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援引集会法刑事法调查
劳动节集会负责人警局录供
刊载: May 19, 2016 6:48 PM | 更新: Jul 13, 2016 12:15 PM
五一劳动节集会主办单位三名负责人,遭警方援引和平集会法令及刑事法典调查,他们今日前往金马警区总部录供两小时半。
五一劳动节集会主办单位三名负责人,遭警方援引和平集会法令及刑事法典调查,他们今日前往金马警区总部录供两小时半。
三人是社会主义党中委阿鲁仄万(S.Arutchelvan)及瑟文(V.Selvam),以及人民之声执行董事瑟万(Sevan Doraisamy)。
他们是于下午3点进入金马警区总部录供,并于5点半步出警局。
三人是在刑事法典第143条文,即非法集会,以及和平集会法令第9(5)条文,即没有在集会前10天通知警方,而被调查。
斥警方浪费资源调查
阿鲁(见图)之后向媒体表示,警方不应浪费资源调查他们。
“我希望他们不浪费公帑及提控我们。我认为,今天传召我们(问话)很无谓。”
他指,主办单位已于4月18日通知警方有关集会,并告诉警方何时举办该集会。
“当时他们(警方)没向我们提出特别要求,如必须取得吉隆坡市政厅批准等。”
“吉隆坡市政厅当时也有出席会面,他们告知,只要我们没破坏任何公共资产。”
警方自己对集会报案
他说,警方在集会后也告诉他们,集会中没有任何不愉快事件或煽动言论。
但他指,警方本身却针对这个集会报案,并展开调查。
瑟万则指,集会当天有很多警方在现场执行任务,并协助维持交通秩序。
因此他说,若警官想知道任何集会资料,其实可询问当天执行任务的下属。
社会主义党等团体是于5月1日在吉隆坡举办集会,吸引约1500人出席,他们高呼“劳工优先,拯救大马”等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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