霹州和丰农民捍卫耕地获得暂时胜利。上诉庭三司今天同意给和丰9名农民延长暂缓逼迁令,以等待法庭安排下个月底的审理。

此外,领审法官莫哈末扎瓦威(Mohd Zawawi Mohd Salleh)也指示农民及政府机构对话,妥善解决这次问题。

上诉庭进一步指示,掌管土地事务的行政议员或州政府秘书,其中一方应该会晤这些农民,以负责解决纠纷。

“如果无法解决,那你们(农民)可以再来法庭。”

本案另外两名承审法官是:王南杰(Vernon Ong,译音)和阿都拉曼瑟布里(Abdul Rahman Sebli)。

安美嘉是本案9名农民的代表律师,而霹州政府助理法律顾问张清忠(Teoh Chin Chong,译音)则代表答辩人。

除了农民,社会主义党和丰国会议员再也古玛也出席法庭审判。

由于不满当局逼迁,9名农民于2015年7月入禀太平高庭,起诉州政府、土地局及土地与矿物局,而太平高庭在今年4月13日宣判农民败诉,农民接着向高庭申请暂缓令,以便在向上诉庭上诉期间暂缓逼迁,惟高庭驳回农民申请

而败诉的农民则不放弃而上诉,而上诉庭择定6月23日审理他们的案件。

征地以建立宗教学校

农民及牧牛者占用相关政府地已2至17年。去年4月,州政府发出警告信,要求他们在两周内离开,否则将面对罚款最高1万令吉与监禁1年的刑罚。

霹州政府准备征收该土地,以兴建一所宗教学校。

基于农民已在土地上兴建水管同时施肥,因此他们要求当局展延逼迁行动。

一名农民致函和丰土地局,同时有两名代表与土地局助理官员会面,要求土地局撤销驱逐通知信,或者提供替代耕地,又或将学校地点转移到另一个橡胶园。

而该官员承诺会再给他们回复,但至今仍未回复。

促修法保障农民权益

另一方面,再也古玛指出,农民们计划搬迁并已申请暂缓令,但州政府却不愿意帮助他们寻找别的农地。

他补充,除了这9名农民,霹雳其他25个地区还有1000名农民受迫迁影响。

“他们是为国家提供粮食的农民,州政府应该尽力解决问题,他们也申请了新的土地,但都被否决。”

另外,他也建议修正国家土地法(National Land Code),第214条文B项应增添条例,即保护占用公地农民的福利,免于类似的窘境。

“有些农民继承祖父在这片土地上的农田,并将土地传给下一代,州政府应考虑允许让他们继续耕作,或帮助他们寻找别的土地。”

霹雳是盛产蔬菜的州属,根据媒体早前报道,霹州从2013年下旬起,就有近万公顷的农地面临被征收命运。

据悉,农民在各自农地耕作多年,却无法申请永久地契,而是以租赁地契及临时地契从事耕种。反之,政府把土地批准给房屋发展商。

去年1月,就有300名霹雳农民聚集在布城农业部,向政府提呈备忘录,要求政府关注此事,惟事后不了了之。

接着于8月,再有农民前往霹雳州政府大厦,就土地问题向大臣陈情,结果双方爆发争执,39名农民、社运分子、政党领袖与议员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