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哈迪受人误导呈伊刑法
胡桑慕沙三十页上诉信爆料
伊党主席哈迪阿旺向国会提呈伊刑法动议,引起哗然。刚被开除党籍的伊党前副主席胡桑慕沙坚称,两名伊党领袖可能误导哈迪,以致他没遵循伊刑法技术委员会的议决,于去年3月径自向国会提呈动议。
伊党主席哈迪阿旺向国会提呈伊刑法动议,引起哗然。刚被开除党籍的伊党前副主席胡桑慕沙坚称,两名伊党领袖可能误导哈迪,以致他没遵循伊刑法技术委员会的议决,于去年3月径自向国会提呈动议。
胡桑今天发表近30页的上诉信,挑战纪律委员会将他开除的决定。信中,他指哈迪上周向国会提呈伊刑法动议,违反了州政府和中央政府组成的伊刑法技术委员会,在2014年12月18至20日开会的议决。
“(吉兰丹)州政府和联邦政府的联合委员会,已经议决该动议必须由一名部长提呈,而在这之前必须经过统治者理事会于2015年3月召开的会议,再于今年5月或6月由部长向国会提呈。”
指仓促呈动议“不寻常”
丹州议会在去年3月19日,通过《1993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令二》修正法案。
但胡桑在上诉信中指称,在丹州议会尚未通过修正案前,哈迪所签署的动议,已于3月18日呈至国会。
他形容,哈迪仓促提呈伊刑法动议极“不寻常”。
坚称中央要求快速提呈
胡桑说,在哈迪提呈伊刑法动议后,当时仍是伊党副总秘书的伊党总秘书达基尤丁(见图),才于伊党政治局的回应中解释,为了要确保动议赶得及在该季国会辩论,因此才必须火速提呈。
他也捍卫本身的说法,即一名部长代表和国会行政人员于去年3月17日和18日到访丹州政府,就是为了要求紧急动议,而不根据技术委员会的决定。
“要知道,达基尤丁和(主掌伊刑法技术委员会的首相署部长)贾米尔,从求学时期开始就是密友。”
疑副大臣没劝告党主席
胡桑指出,伊党副主席兼丹州副大臣莫哈末阿玛(Mohd Amar Nik Abdullah,见图)今年3月表示,哈迪当时没有提呈伊刑法动议,是因为还未接到统治者理事会的同意。
“那为何一年前他(莫哈末阿玛)在哈迪仓促提呈动议时,没有如此劝告主席?”
无论如何,胡桑坚持本身仅是质疑动议的提呈,而非针对哈迪。
“如果仔细聆听我的演讲,我已说,我没怪罪党主席,而是要两名负责任的伊党领袖辞职,因为他们在这重大事件中误导党主席,延误党的决策过程。”
哈迪上周在本季国会开会最后一天提呈伊刑法动议,而政府出乎意料放行,以让国会辩论伊刑法。不过,在国会批准优先辩论伊刑法动议后,哈迪却要求展延辩论。
炮打司令台遭开除党籍
胡桑自上届伊党党选之后,就跟由保守派掌握的新伊党党中央渐行渐远,甚至不断公开批评党中央领袖。
他更于今年1月在一场论坛上,公开批评莫哈末阿玛与达基尤丁,无法将伊刑法动议呈上国会,为丹州推行伊刑法铺路,因此主张两人必须辞职谢罪。
此番言论引起反弹,伊党中委会不久后议决,将胡桑慕沙交由党纪律委员会查办。
今年5月6日,伊党纪委会宣布开除胡桑党籍。


确定要删除留言?
此后将无法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