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5点27分更新

前首相马哈迪早前语出惊人,指马来统治者疑遭软禁,他今天遭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500条文调查。

惟其律师阿末巴兹兰(Ahmad Bazlan Che Kasim)透露,警方的37道问题中,大多涉及关公民宣言。

“我可以说,约80%的问题有关公民宣言。”

马哈迪在今午4点20分左右,乘着银色捷豹轿车离开吉隆坡布卡立基金会(Yayasan Albukhary),尾随的数辆车子包括一辆警车。

录供半小时

马哈迪离开时,仅向记者挥手,并未回答任何问题。

根据阿末巴兹兰(见图),警方是于今天3点20分左右开始录供,约在3点50分结束。他补充,一切在轻松友善的气氛下进行,警方也未提及是否将再次录供。

他表示,这已是警方第三次向马哈迪问话。

发表“软禁论”

刑事法典第500条文指称刑事煽动罪,若被定罪,最高刑罚为监禁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由马哈迪、在野党和公民社会领袖组成的救国盟,搜集《公民宣言》联署突破百万,马哈迪欲将之呈至国家元首,屡次求见不果后,语出惊人说国家元首和统治者遭软禁

反贪会顾问团主席东姑阿都阿兹因而报警,指马哈迪言论或危及国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