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当今》诽谤失败
金矿公司上诉高庭裁决
刊载: Jun 9, 2016 10:49 AM | 更新: Jan 17, 2018 3:34 PM
劳勿澳洲金矿私人有限公司(RAGM)在高庭控告《当今大马》诽谤败诉后,已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劳勿澳洲金矿私人有限公司(RAGM)在高庭控告《当今大马》诽谤败诉后,已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此外,该公司更早前也上诉了它控告反山埃委员会副主席丘雪梨诽谤的案件。
吉隆坡高庭法官杨惠婵于5月17日判金矿公司败诉,并谕令它赔偿2万令吉堂费予丘雪梨。
接着6天后,吉隆坡高庭法官罗丝奈妮(Rosnaini Saub)也裁决金矿公司败诉,需要赔偿《当今大马》5万令吉堂费。
高庭标杆判决
罗丝奈妮在判词指出,《当今大马》的报道并没对该公司构成诽谤,因此撤销了对《当今大马》及另外三名记者王德齐、李永杰和Victor Tan的控状。
“恶意没有获得证实。基于上述理由,起诉人对于答辩人的索赔应该被撤销。”
罗丝奈妮的判决也首开先河,除了“雷诺兹特权”(Reynolds privilege)之外,第一次承认大马媒体拥有中立报道特权。
根据中立报道特权原则,在知名组织或个人对公众人物进行严重指控时,不论报道者对该指控的真实性的个人观点如何(即使不认为是真实),只要该报道是准确无偏见,且为公众利益,那么报道者即受到免责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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