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未获统治者御准
国安会法宪报通过
刊载: Jun 9, 2016 12:36 PM | 更新: Jul 26, 2016 12:09 PM
备受争议的国家安全理事会法案,虽尚未受到统治者御准,就已在本周二正式宪报成为法令。
备受争议的国家安全理事会法案,虽尚未受到统治者御准,就已在本周二正式宪报成为法令。
根据宪报,《2015年国家安全理事会法案》在联邦宪法第66章第4(a)条文下,于2月18日自动御准。
第4(a)条文阐明,法案提呈给最高元首后,即使未获同意,也会在30天后正式自动御准。
统治者理事会促检讨
马来统治者理事会在2月17日认为,政府应该检讨这项法案。当时,掌玺大臣表示雪州苏丹将致函告知首相此事。而纳吉事后也承诺,政府将留意此事。
国会下议院与上议院分别在去年12月3日与22日,通过国安会法案。
批评者认为,法案允许首相颁布保安区,让首相掌握更大的权力,甚至凌驾国家元首颁布紧急状态的权力。
不过,包括纳吉在内的多名高官,已多次驳斥这项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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