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少年阿米鲁阿兹因批评柔州王储东姑依斯迈而被判入狱一年,其代表律师今天在柔佛高庭提出上诉,要求减刑。

律师哈山卡林(Hassan Karim)告诉《当今大马》,阿米鲁阿兹(Muhammad Amirul Azwan Mohd Shakri)的家属要求减刑,而并非推翻裁决。

“这(一年刑期)过重了。”

“为何要监禁他?罚款即可。他是个少年犯,才19岁,且刚从中学毕业。”

“有其他(刑事程序)法律条文列明,少年犯可因行为良好而具结担保,让家人带回管教。”

没有代表律师

哈山卡林(见图)也是柔州公正党主席,他表示,阿米鲁在柔佛地庭被控时,没有任何代表律师。

维权组织如人民之声(SUARAM)及社会主义党等,协助阿米鲁阿兹万寻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

而社党成员也爆出,阿米鲁被送往柔州之前,疑曾在吉兰丹扣留所遭柔州警员毒打。

被控14条罪名

阿米鲁阿兹万因在面子书上批评东姑依斯迈,在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下,共被控14条罪名

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阐明,以恼人的、滥用或威胁他人的意图来“不恰当使用”网络设施,属犯罪行为。

新山地庭法官萨巴利亚(Sabariah Atan)裁决,随着被告认罪,每一项罪名将须坐牢1年,但刑罚可同时执行。换言之,被告只须坐牢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