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6点40分更新

随着槟政府完成拟定附属条例,早在2011年就获得槟州议会通过的《槟州遗产法令》将在今年9月1日生效,以赋权政府管理、维护及提升全槟有形与无形的文化及自然遗产。

与此同时,槟首长林冠英今天在记者会上宣布,委任州财政司莫达(Mokhtar Jait)为首名“槟州遗产专员“。

槟州政府是于2011年5月19日提呈《槟州遗产法令》至州议会三读通过,并在同年6月27日获得州元首御准。

除了敲定9月1日开始执行《槟州遗产法令》,该项法令的附属条例(Peraturan-Peraturan Warisan Negeri Pulau Pinang 2016)亦会在同一天宪报和全面生效。

拟定条例过程咨询民间

槟州行政议员佳日星在同一场记者会上指出,生效后的2016年槟州遗产条例,将有助于协调有关槟州遗产事务的法律、管理和行政机制。

“其涉及的范围将涵盖:管理、维护及提升全槟有形与无形的文化及自然遗产,唯不包括已经在2005年国家遗产法令下注册的物件、古迹和海底文化遗产。

他说,政府是根据早前通过的《2011年槟州遗产法令》来拟定2016年附属条例,过程中咨询了非政府组织,如槟州古迹信托会的观点。

条规的内容包括了:鉴定古迹的标准、有关维护文化遗产的管理蓝图事项、保护州遗产的指南和程序,以及使用的表格和方式。

按法令成立遗产理事会

除了执行条规,佳日星指出,槟州遗产专员将负责执行《2011年槟州遗产法令》,而该法令的第16(a)条文已阐明了遗产专员的功能。

此外,槟政府也需按照法令第6条文,成立槟州遗产理事会(Majlis Warisan Negeri Pulau Pinang)。

其功能主要是针对照顾、维护及保护文化与自然遗产的事宜,给予州政府咨询、建议制定维护遗产的政策、跟遗产专员协调、监督与协调古迹区的发展、针对古迹保育蓝图的指南提供建议,以及研究州内的文化与自然遗产。

理事会成员不可少过17人,除了12名固定的成员,即担任主席的槟州首长、3位行政议员、槟州秘书、槟州财政司、城乡规划局主任、槟岛市政厅市长、威省市政局主席、槟州遗产专员、博物馆馆长及世遗机构总经理,其他受委者包括国家遗产局专员、槟岛市政厅建筑局主任、威省市政局建筑局主任、环球旅游机构总经理、槟伊教理事会主席和槟州法律顾问。

2蓝图延迟一个月生效

另一方面,林冠英表示,基于技术问题和之前碰到开斋佳节,原订今天生效的乔治市世遗产特区蓝图和升旗山特区蓝图将延后至9月1日才宪报生效。

随着蓝图延迟生效,掌管地方政府事务的曹观友行政议员表示,漂白无牌酒店的期限也将随之调整。

他上个月原本披露,位于世遗区内尚未申请转换用途、规划准证或图测的无牌酒店,如果在蓝图生效(8月1日)前提出申请,则只需根据1996年市政局规划政策指南;若之后申请,则需遵守特区蓝图的条规。

随着日期有所调整,无牌酒店业者如今获得多一个月的宽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