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1点25分更新

尽管国安会法令昨天正式生效,但反对它的努力并没有停止。公正党实权领袖安华今天兴讼,要求法庭宣判这项恶法违宪。

安华除了向法庭入禀原初传票(originating summon)之外,也寻求庭令阻止这项法令的落实。

公正党主席兼安华妻子旺阿兹莎今天率员到吉隆坡高庭,代安华入禀这次诉讼。安华目前因为赛夫肛交案,被监禁在双溪毛糯监狱。

旺阿兹莎事后向媒体表示,“身为在野党的实际领袖,安华挺身引领,带领我们反击,为我们国家争取回我们的权利。”

“就连统治者理事会都反对(国安会法),他们在法令宪报之前要求政府检讨,但政府却没有理会,更继续推行此法令。”

“所以我们现在必须行动起来,做些事情,因为这事关重大。”

挑战宪法66(4)条文违宪

此外,安华也要求法庭宣判联邦宪法第66(4)条文违宪。

安华律师拉蒂花解释,原来的宪法第66(4)条文规定,一项法律只有获得元首同意下才能够生效,不过经过1983、1984和1994年修改后,这项宪法条文所赋予供统治者的制衡权力被削弱。

“不过相关的修改,使得宪法第66(4)条文乖离它在独立之初的原意。”

宪法第66(4)条文如今阐明,即便元首不同意,一项法案也会在30天之后通过。

而这次的国安会法也是在这样的情况下生效,而统治者会议更在今年2月17日建议政府检讨之,惟尽管政府虽然承诺留意,却最终没有任何检讨动作。

抵触宪法所设基本架构

公正党梳邦国会议员西华拉沙补充,国安会法本身就违反了联邦宪法。

“国安会法令完全绕过了宪法给紧急权力设下的关键规范。”

他补充,在国安会法之下,那些皇室或元首得以参与,内阁也得以参与的权力,如今全部集中在首相一人手里。

“我们认为,国安会法本身就违反了宪法,它侵害了宪法设立的基本架构,每个政府机构都有本身的关键角色,元首也有制衡角色,但这项恶法却完全绕过这些。”

公正党副主席蔡添强提醒,若政府无意使用国安会法,当初就不会推动和通过之。

“我们知道,政府领导人在不久的将来就会找借口来动用它。如果你没有意图使用之,则又何必设立这样的法律呢?”

国会下议院与上议院分别在去年12月3日与22日,通过国安会法案。不过,它引来在野党、民间、国内外维权组织的非议,认为它违宪且严重侵害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