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6岁的淡米尔小学教师,同时也在家中开办补习班,他在吉隆坡两所地庭面对六项性侵三名11岁男童的控状。

这些指控性质严重。然而,在法庭外,存在另一个令人不安的问题:在涉嫌性侵事件曝光前的几年里,是否曾有过警讯?如果有,为何当时没有采取任何行动?

《当今大马》访问了超过10人,包括家长、学生、前教师及学校行政人员,并查阅与此案有关的警方报案书副本及其他文件。

他们的说法显示,多年来,学校人员和教育当局之间据称一直流传着有关这名教师行为的疑虑。然而,《当今大马》发现,没有任何记录显示当局曾针对这些疑虑采取行动。

他面对的其中四项控状是根据《2017年儿童性罪行法令》第14(a)条文提出,涉及于今年7月至9月期间,在一间屋子里对三名男童进行身体性侵犯。

一旦罪成,该条文规定的最高刑罚为监禁20年及鞭笞。

这名教师也面对另外两项根据《刑事法典》第377C条文提出的控状,涉及于9月18日及9月30日,在同一地点与其中一名学生进行违反自然法则的性行为。一旦罪成,他将面对5年至20年监禁及鞭笞的刑罚。

这名教师获准保释。案件将分别于11月23日及12月18日再次过堂。

警方接五宗报案

吉隆坡总警长法迪尔在书面回复《当今大马》时说,警方共接获五宗涉及五名男性受害者的报案。

首宗报案于10月6日提出,随后两宗分别于10月10日及11日在学校附近的一间警局投报。法迪尔说,学校、受害者家属及县教育局(PPD)全力配合调查。

然而,《当今大马》采访显示,除了一名前学生外,可能还有八名男童受到影响,这意味着有四个家庭没有向警方报案。据了解,这些家长决定不报案。

根据教育部2023年处理性行为不当案件指南,即便家长作出这样的决定,也不应就此了结事件。

指南指出,若涉嫌者是教师,校长必须直接向警方报案,并将案件转交州教育局处理。

此外,校长在获悉事件后的24小时内,必须联系家长或监护人;如果家长拒绝报案,校长必须立即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107条文向警方报案。

警方没有说明学校本身是否曾报案。《当今大马》已询问教育部,校长是否曾替那些家长没有报案的孩子投报。

然而,家长及一名熟悉此事的消息人士透露,如果不是一名女学生无意间听见男同学谈论此事,并向另一名教师通报,涉嫌性侵事件可能至今仍未曝光。

事后,学校传召曾参加相关补习班的学生。一名家长告诉《当今大马》,校方要求学生就涉嫌事件作出书面陈述。

数年前就提出疑虑

与此同时,一名前家教协会主席报案告诉《当今大马》,大约四年前,他就听闻有关这名教师的传言,并曾在一次家教协会会议上提出此事。

“校长说没有证据。之后,就什么也没做。”

然而,教育部指南指出,一旦校长接获投诉,或通过媒体报道得知案件,就必须迅速且保密地启动处理性行为不当案件的程序。

《当今大马》已询问教育部,当年在家教协会会议上提出的疑虑,是否曾被记录下来,或向县教育局报告。

这名前家教协会主席进一步指称,当时的校长曾劝告家教协会不要施压这名教师,理由是教师可能会自残,而家教协会也可能面对法律问题。

由于教育部政策禁止媒体接触校长征求意见,《当今大马》无法联系上这名前校长。

或不只牵涉一间学校

有关疑虑可能不只存在于目前接受调查的这所学校。

一名警方消息人士说,在这名教师调往目前任职的学校之前,他在另一所学校任教期间,也曾有人举报他。

消息人士指出,由于证据不足,以及联邦直辖区教育局据称缺乏配合,案件没有下文。

吉隆坡警方在受询时,既没有证实,也没有否认早前曾有相关报案。不过,这名前家教协会主席表示,一名警官曾告知他,该报案确实存在。

这引发了《当今大马》向有关当局提出的一系列问题:教师调职时,教育部或县教育局是否知道这宗投报?如果知道,当局对此作出了什么考量?此外,为何这名教师能够继续任教,同时在家中为学生开办补习班,而且显然没有受到监督?

《当今大马》也发现,这名教师曾为附近另一所学校的数名学生提供补习。

《当今大马》向数名家长,包括一名家教协会理事查证后发现,截至较早前的报道刊出时,联邦直辖区教育局尚未展开任何调查。

一名家长也指称,现任家教协会以事件发生在校外为由,拒绝介入此事。

《当今大马》向现任家教协会主席提出书面问题,但未获回复。

对一些家长而言,疑虑不仅在于早前的警讯是否遭到忽视,也包括指控曝光后,学校如何处理调查。

数名家长声称,校方拒绝让他们查看孩子的书面陈述,并表示这些文件属于调查材料。

一名母亲说:“他们是我们的孩子。我们有权知道。”

教育部指南要求校长以保密方式处理此类案件,这或许可以解释校方对这些陈述的立场。不过,指南并未说明家长是否可以查看孩子的书面陈述。

家属控诉没获心理辅导

此外,受影响学生的家长告诉《当今大马》,事发约两周后,昨天有四名辅导员到学校,为受害者提供支援。

然而,家长声称,校方并未向他们透露案件的最新进展。

“我们甚至是通过媒体才得知这起事件。无论是校方、县教育局、州教育局还是警方,都没有向我们通报最新情况。

“试想一下,我们被迫承受着多么深重的创伤与悲痛。”

根据教育部有关辅导与咨询的专业通令,辅导教师的目标配置比例为每500名学生一人。

然而,这些指南并不只适用于设有辅导教师的学校。指南要求校长确保受害者和证人接受由辅导与咨询教师进行的康复干预课程,无论任何法庭诉讼的结果如何。

《当今大马》了解到,规模较小的学校可以通过现有获委任负责辅导工作的教师,或由县教育局提供的流动辅导员,获得相关服务。

《当今大马》向教育部及联邦直辖区教育局提出书面问题,询问早前的报案、这名教师的调职、学生所获得的支援,以及辅导政策的落实情况。

同时也询问这名教师被控后,是否遭停职或受到纪律处分。

截至报道刊出时,《当今大马》尚未收到回复。

周一,《当今大马》前往联邦直辖区教育局采访,但获告知该局局长正在休病假。不过,一名发言人证实,该局通过电邮收到《当今大马》提出的问题。

编按:《当今大马》不公开受访学生及家长的姓名,也不会透露学校或教师的身份。

所有受害者均为儿童,而马来西亚法律,包括《2001年儿童法令》及《2017年儿童性罪行法令》,禁止发布可能导致他们身份曝光的信息。

公布学校、教师、法官或涉嫌罪行发生地点的名称,可能间接暴露受害者身份,并使他们遭受污名化、霸凌及反复的创伤。该名教师在被证明有罪之前,依法应被视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