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选盟主席玛丽亚陈早前欲赴韩国领光州人权奖,赫然发现自己被禁出国,因此她已入禀司法审核,挑战政府的出国禁令。

玛利亚陈是于7月28日入禀吉隆坡高庭,她在申请书中把移民局总监及内政部长列为答辩人。

主簿官诺拉兹林(Norazlin Othman)今日为该案进行案件管理,并择定9月6日再次进行案件管理。

要求撤销禁令

玛丽亚陈在入禀书中,要求撤销出国禁令,同时要求撤销当局的指令。

她也要求法庭宣判,出国禁令已违反联邦宪法赋予她的权利,包括个人自由(联邦宪法第5条文)、平等(第8条文)及第10(1)(a)条文所赋予的言论及表达自由,因此出国禁令违宪,理应无效。

同时,她要求法庭判两名答辩人越权,不受约束地行使自由斟酌权,在争论之中作出这个决定。

形容禁令可笑

另外,玛丽亚陈要求法庭宣判,《1959/63年移民法令》第59条文及59(A)条文违宪,同时发出一个禁令,不准答辩人把她列入出国黑名单。

她声称,答辩人已凌驾移民法令及现有法令所赋予的权力,包括侵犯她的宪法权利、自然公正(natural justice)及程序公正(procedural justice)权利。

由于玛丽亚陈在禁止出国前,还能远赴日内瓦及纽约,因此她形容,该出国禁令可笑及独断。

5月15日晚, 玛丽亚陈原本打算飞往韩国,代表净选盟领取光州人权奖,孰料她抵达机场时,却被禁止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