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政府表示,愿意跟国家遗产局商讨援引《2005年国家遗产法令》发出临时保护令,来保护港仔墘社尾万山考古遗址的事宜,唯对遗产局在没事先沟通下向媒体发布消息感到震惊。

掌管城市规划事务的佳日星行政议员表示,遗产局应事先针对援引相关法令宪报社尾和发出临时保护令的建议,跟槟州政府进行深入的讨论,而不是直接在媒体上宣布。

“要记得,当马六甲发生类似的议题时,国家遗产局并没有在未告知州政府前,就直接发表声明。”

尽管如此,他说,槟州政府不抗拒跟国家遗产局展开进一步的讨论,以更深入地研究此事。

称遗产局承认没定案

佳日星(见图)今天在槟首长林冠英等陪同下召开记者会说,槟政府已获知国家遗产局于本月16日针对社尾万山发表的声明,但对后者没事先告知和跟槟政府商量扩大世遗区的建议感到震惊。

“槟州政府准备考虑,国家遗产局任何附带联邦政府技术和金钱援助的建议。但遗产局在槟州政府不知情下,做出类似的公布是相当不寻常的事。”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遗产局在文告提到社尾的发展‘建议’(cadangan)时也承认,有关地点并不处于乔治市世遗缓冲区的范围,而只是靠近世遗区。最重要的是,国家遗产局坦言,至今未有任何针对该项发展的设计和准确的位置。”

“再说,国家遗产局承认,目前还没有白纸黑字的协议确认,有关地点依然会用来建造轻快铁路经港仔墘的交通枢纽。槟政府欢迎,国家遗产局承认相关的事实。”

不恰当引用172条文

佳日星表示,包括林马惠在内的交通理事会成员其实仍在讨论交通蓝图的详情,而各造的观点都会被纳入考量。

“林马惠和槟城论坛以《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第172条文作为他们6月23日致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的根据,其实乃草率和不正确的做法,因为一切仍在商讨和考量中。”

他说,第172条文已清楚地阐明,如果缔约国有意图(intention)在受《世界遗产公约》保护的地区展开、或批准展开可能影响到遗产杰出普世遍价值的大规模修复或建设工程,世界遗产委员会促请缔约国通过秘书处转达该意图。

因此,除非政府已决定推行该计划,否则林马惠等不该援引相关条文。

被询及难道政府没意图在社尾建交通枢纽,他说,有关建议仍处于考量和讨论的咨询阶段,包括聆听林马惠等的观点而未敲板定案,所以不能称为“有意图”。

“而且,他(林马惠)为何没清楚说明,我们尚在讨论中?他欠槟城人很多答案。”

相信运河枢纽可共存

尽管如此,佳日星表示,槟政府一直都认为,社尾万山的运河可以跟建议中的轻快铁交通枢纽共存。

“社尾疑似运河的建筑结构,其实是在槟州政府的努力下被发现。那是因为槟政府认为,有关结构具有历史意义,并将为乔治市世遗区增添文物价值。”

“有关出土遗迹若具有杰出普世价值,而必须获得保护,槟州政府肯定会采取必要的措施来达到此目的。”

“如果说有人想保护乔治市的世遗地位,那肯定是槟州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