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要在你家示威又如何?
纳兹里吁827集会守法
刊载: Aug 23, 2016 1:52 PM | 更新: Aug 23, 2016 1:55 PM
尽管面对隆市政厅反对以及警方禁止,但“捉一号官联盟”坚持在独立广场举行827集会。对此,旅游部长纳兹里质问,“如果我要在你家示威又如何?”
尽管面对隆市政厅反对以及警方禁止,但“捉一号官联盟”坚持在独立广场举行827集会。对此,旅游部长纳兹里质问,“如果我要在你家示威又如何?”
纳兹里认为,主办单位应该尊重隆市政厅禁止他们在相关著名地标示威的权利。
“他们应该寻求警方的批准。这是有法律的。若警方说不能(集会),就意味不能嘛。据我了解,他们也需要取得地主的同意。”
“独立广场的地主是隆市政厅。若他们说不可以(使用),就是不可以嘛。”
只顾自己乃蛮人思维
纳兹里敦促警方,若“捉一号官联盟”坚持在独立广场示威,则应该严格执法。
“我认同和平示威是个人的权利,但他们必须记得,他们的权利不能够侵害其他人的权利。”
“若他们要示威,就需要尊重其他人,包括隆市政厅的权利。那是隆市政厅的土地,它对那个草场有专属的权利。”
“不要只想自己的权利,恣意而为,不理会其他人。这是深山蛮人的思维。”
美国司法部发动充公行动后,“捉一号官联盟”号召8月27日在独立广场集会,抗议政府、检察署乃至警方未针对美国诉讼采取任何行动。
吉隆坡市长莫哈末阿敏较后表明不准许集会在独立广场举行,而全国总警长卡立也接踵放话,若主办单位坚持原地集会,则警方将对付之。
惟“捉一号官联盟”坚持根据原订计划举行抗议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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