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3点50分更新

随着争议歌手黄明志的延扣期届满,警方今天再度申请延扣,不过在法庭驳回申请之后,警方允许黄明志口头保释。

下午2点47分,黄明志乘坐友人驾驶的红色轿车,直接从百大年警局内离开。

他未下车对守候在警局外的媒体发言。

黄明志的代表律师达鲁玛(T. Tharuma)指出,警方原本申请延扣黄明志3天,但推事庭的主簿官阿末达祖丁再尼(Ahmad Tajudin Zaini)以警方没理由继续羁押为由,拒绝发出延扣令。

他进一步指出,警方之后改而申请延扣一天,即到今午2点为止,但同样被否决。

黄明志是今早8点40分被带到槟州推事庭。警方延扣失败后,未立即释放黃明志,反而在中午12点左右把他带返百大年警局,一度因此揣测。

警方等总检署下步指示

不过,槟城东北县警区主任米尔(Mior Faridalatrash Wahid)之后告诉媒体, 警方将允许黄明志口头保释,并等总检察署的进一步指示。

而达鲁玛之后到百大年警局了解状况后也表示,警方向他证实将在今天较后释放黄明志。

警方5天前在吉隆坡国际机场逮捕早前发布新歌《Oh My God》音乐短片,而被举报触动宗教敏感的黄明志。

警方是援引《刑事法典》第295條文,即侮辱宗教及亵渎膜拜场所的罪名調查黄明志。

周一,推事庭的主簿官阿末达祖丁再尼为警方发出4天的延扣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