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亚南滥枪三死案:
上诉庭判警方政府需扛责
6年前的沙亚南3名青少年遭警方滥枪杀害的案件,今天在上诉庭下判。上诉庭今日一致推翻沙亚南高庭于2015年的裁决,改判警方及政府必须为3名少年之死负责。
6年前的沙亚南3名青少年遭警方滥枪杀害的案件,今天在上诉庭下判。上诉庭今日一致推翻沙亚南高庭于2015年的裁决,改判警方及政府必须为3名少年之死负责。
法官莫哈末扎瓦威(Mohd Zawawi Mohd Salleh)在宣判时表示,高庭法官指答辩人(警方及政府)无需负责是错误。
“所以,我们必须驳回高庭的裁决。”
另两名承审法官为威农(Vernon Ong)及阿都拉曼瑟布里(Abdul Rahman Sebli)。
法官也谕令案件回到高庭,以评估答辩人必须赔偿的金额。
本案3名死者是当时年仅22岁的哈纳菲(Mohd Hanafi Omar)、15岁的沙米尔(Mohd Shamil Hafiz Shafie)和20岁的凯鲁尼占(Mohd Hairul Nizam Tuah)。
2010年11月13日,沙亚南警方声称3人凌晨抢劫油站便利店,而在追捕时自卫开枪,击毙他们。但死者家属接获死者解剖报告后质疑,死者是遭警方以行刑方式枪杀。
3名死者家属之后于2013年11月12日入禀沙亚南高庭,起诉警方及政府,惟沙亚南高庭于2015年8月驳回起诉,同时谕令原诉人支付两万令吉堂费。而案件较后上诉到上诉庭,在这之前,两方无法达到庭外和解。
家属庆幸终获清白
闻判后,哈纳菲的63岁父亲奥玛(Omar Abu Bakar)在庭外受访时表示,身为一名前军人,他无法接受其儿子和两名同伴攻击警察的说法。
“我要哈纳菲及我家人获得清白,我们不是劫匪。在此案发生后,这个(劫匪)标签挥之不去。”
沙米尔的42岁母亲诺哈菲扎(Norhafizah Mad Razali)则感恩法庭今天的宣判,在等待6年后,其儿子终得清白。”
促检讨警用枪程序
家属代表律师苏仁德兰则要求副首相兼内政部长阿末扎希,重新检讨警方用枪的作业程序。
“近期已有好几宗案件发现,警方及政府必须对他们向人民开枪事件负责,一些人甚至被警方枪毙。”
“我要求检讨警方的军火使用,以确保民众安全。警方及内政部长不应对此事保持沉默。”
不能接受警方滥枪
另一名律师拉蒂花则指,家属不应承受这些痛苦。
“若孩子因病而死,这或能接受,但被枪毙,父母肯定无法承受。”
根据沙亚南警方当年说法,三名死者是抢劫便利店及油站的匪党,死者在凌晨时分抢劫油站便利店后遭警方追捕,死者的汽车在追捕过程中失控撞上斜坡。警方声称,死者拒捕和持刀攻击警方后,警方是在自卫情况下开枪。
警方宣称,他们在车内找到抢自便利店的收银机抽屉、货物和电脑等。
不过,根据其中一名死者的解剖报告,死者是跪着,在近距离遭开枪击毙。这与警方的“自卫开枪”说法相左。
死者家属在本案诉状中,点名警长阿兹林(Azrin Ezahar)、伍长卡玛鲁(Kamarul Zaman Awang)、 一巡伍长凯鲁(Khairul Azahar Jali)、沙亚南警区警长、一巡伍长祖海米(Mohd Juhaimi Jasmin)、一巡伍长阿米鲁丁(Mohd Aminuddin Affendi Azmi)、警官哈菲兹(Hafiz Ibrahim)、警官娜菲(Nafiz Akmal Ismail)、雪州总警长、全国总警长及政府为答辩人。
死者家属在诉状中要求普通、加重和惩罚性赔偿,同时要求公职人员行为失当赔偿及2万1000令吉的特别赔偿。


确定要删除留言?
此后将无法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