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5点45分更新

公正党实权领袖安华新聘任的美国人权律师金贝里莫特丽(Kimberley Motley)因为无法会晤安华,昨天批评大马政府对待政治犯的方式,比阿富汗政府更糟。

不过, 随着内政部放绿灯,莫特丽今午成功在监狱会晤安华后,改称“马来西亚赢了”。

她在事后受媒体询问时感谢内政部长阿末扎希,以及双溪毛糯狱方批准和安排了她跟安华的会面。

询及她昨天指大马比阿富汗更糟糕的言论,莫特丽回应,“嗯,昨天要见我的阿富汗当事人是比较容易的。”

“但今天,马来西亚赢了,这里比阿富汗更容易见到我的当事人。”

她也指出,身为一个冤狱者,安华状况还不错,但是依然坚持自己无辜;他也在会晤时祝福所有人,但她以保护当事人为由,拒绝透露双方所谈到的法律事务。

阿富汗法律制度更好

莫特丽昨天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说,她在阿富汗能轻易和客户见面,但昨天却不被获准与安华见面。

“马来西亚是个美丽的地方。尽管我不被允许见安华,但这里的人都非常友善。”

“令人惊讶的是,在阿富汗的状况比这里简单,这说明了一些事。我在那里可以和我的客户会面。”

莫特丽续说,阿富汗的政治犯有时甚至能和媒体见面。

“在很多方面,比起安华如何在马来西亚法律制度被对待,阿富汗的法律制度好得多。”

“我和(阿富汗)政府也有很多问题,不要误会;但在接触我的客户方面,在阿富汗从来不是问题。”

莫特丽表示,安华案件是她手上“首五个”最难启动的案件之一。

不被允许与安华见面

莫特丽2003年毕业于美国马凯特大学法学院,曾在美国与阿富汗执业,且在青少年法律研究中享有国际盛名。

她在阿富汗的工作包括刑事案及人权案件,大部分都是已下判的案件。

她是上周三获聘为安华的律师团队一员,不过在昨天抵马时却不获准和安华见面。她随即赴布城内政部要求解释,惟不果。

莫特丽坚信安华无辜

莫特丽表示,详阅了大量有关安华肛交案的法庭文件后,坚信安华是无辜的。

“就像他(在1998年)如何被打成‘黑眼圈’,这(第二宗肛交案)对马来西亚来说也是一记黑眼圈……对全世界的公义亦然。”

“这就是让我加入此案的原因。”

“在伊斯兰法,若我说错了请纠正我,对肛交的指控你必须有四个证人。但这案件没有四个证人,只有一个证人。”

“这没有根据马来西亚法律,没有根据伊斯兰法。这是根据我不知是什么的米奇老鼠法律。”

法律与音乐的结合

莫特丽已执业13年,问及为何选择成为律师,她则给了个有趣的回答,说这是因为她对法律和音乐喜爱。

“一直想要成为一名DJ,我认为法律是属于我们的一件事,是件活生生的事。”

“所以,作为律师我要使用这些法律,带到法庭上让大家随之起舞,以一种音乐的方式使用法律。”

安华也是前国会反对党领袖。去年2月10日,安华第二肛交案罪成,被判入狱5年,目前在双溪毛糯监狱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