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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党巴东色海区部主席沙哈鲁丁(Shaharuddin Ibrahim)早前表示,若国会反对党领袖旺阿兹莎反对伊党主席哈迪阿旺的私人法案,死后将会埋在华人坟场。结果,此番言论招致槟州宗教司万沙林非议。

万沙林(Wan Salim Wan Mohd Noor)今日发文告不点名批评,万沙林把反对哈迪私人法案的人,标签为“异教徒”的行为。

“我很伤心,国内有一些宗教领袖很轻易就把其他穆斯林标签为异教徒,就因为那些人不赞同,加强伊斯兰法庭权力的私人法案。”

指修正还未拍板定案

万沙林(见图)表示,虽然加强伊斯兰法庭权力很重要,但相关私人法案还未拍板定案,只会由哈迪阿旺在10月召开的国会下议院提呈。

他说,立法机构有权讨论相关事项以及制定一个全民法令。

“我们不应强迫任何国会议员接受修改《1965年伊斯兰法庭法令》(简称355号法令)的私人法案,包括威胁所谓的反对者称,这会影响他们的信仰。”

万沙林认为,355号法令修正案并非伊刑法。

“所有穆斯林强制接受阿拉的神圣法律,但355号法令修正案,不是阿拉的刑罚。”

“在它(修正案)还未正式成为法律前,它拥有一些弱点必须改善。”

沙哈鲁丁促旺姐支持

哈迪阿旺(见图)早前证实,本身将在10月17日复会的下季国会会议中,重呈伊刑法动议。这个动议旨在寻求国会允许,以提呈一项修改《1965年伊斯兰法令》的私人法案,扩大伊斯兰法庭权限。

根据一个本周二上载在Youtube的影片,沙哈鲁丁在讲道时表示,当国会投票表决是否接受哈迪阿旺的动议,以修正355号法令时,旺阿兹莎必须支持。

“若旺姐不举手(支持),这会削弱她的信仰。”

“她不举手的话,如果她遭遇死亡,我们将把她埋在一个华人坟场。”

早在2015年3月,包括旺阿兹莎在内的7名公正党领袖已表明,公正党不会支持伊刑法私人法案。

梳邦行动党轰已犯罪

除了万沙林,梳邦社青团政治教育局主任法汉(Farhan Hazir Mohamed)也批评沙哈鲁丁的言论。

法汉指出,根据《1988年吉打伊斯兰刑事程序法典》第24条文,标签一名穆斯林为异教徒是一个罪名。

“这很讽刺,伊党想要加强伊斯兰法庭,却犯下伊刑法罪行,标签他人为异教徒。”

他也谴责其他伊党领袖,没批评沙哈鲁丁的讲道词。

他同时呼吁旺阿兹莎,利用伊斯兰法律对付沙哈鲁丁。

“我尊敬伊党有权提呈私人法案,以修正355号法令,并在全国宣传它。”

“但这必须要有限制,避免玷污伊斯兰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