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6点33分更新

槟首长林冠英今天炮轰,伊斯兰党领袖污蔑他撤换前槟州宗教司(Mufti);同时限刊登相关新闻的《新海峡时报》和《每日新闻》在48小时内公开道歉及撤回报导,否则将采取行动对付。

《新海峡时报》和《每日新闻》前天(5日)引述槟州伊斯兰党青团团长阿夫南(Afnan Hamimi Taib Azamudden)批评,林冠英在阿拉字眼风波后介入拟定法规的事宜,而引起前槟州宗教司哈山阿末(Hassan Ahmad)的不满。

结果后者不被续约,改由万沙林(Wan Salim Wan Mohd Nor)取而代之。

由阿都马列推荐

林冠英今午召开记者会澄清,不曾涉及委任宗教司的事宜,掌管伊斯兰教事务的阿都马列行政议员是在咨询公正党实权领袖安华意见后推荐相关的人选。

“《新海峡时报》和《每日新闻》三番四次诽谤我,我无法每次都采取行动。不过,这是个很大课题,他们企图玩弄种族情绪,以掩盖国阵和伊党施政无能的弱点。”

他毫不客气地形容,伊党是个失败的政党,不仅未替吉兰丹的水灾灾黎重建家园,甚至因缺乏收入而允许砍伐10万公顷的森林地和驱赶原住民。

“难道他们不知道,诽谤是一种违反原则和道德的罪行。我相信,伊斯兰教禁止这样行为。”

不费时抬举政敌

被询及为何不对付阿夫南,而把矛头指向媒体,林冠英表示,与其浪费时间在伊党领袖的身上,不如确保相关媒体不会随意刊登不实的言论,否则需为刊登谎言而承担责任。

“为何要浪费时间?我要为什么抬高这些原本无人在乎的人士?”

他认为,媒体若不刊登有关人物的言论,其实根本无人会去理会他们。再说,即使他对发言者采取行动,一些习惯撒谎的媒体仍可以转而引述街上的任何人。

“是不是因为我是一名非穆斯林,所以可以如此诽谤我。我很遗憾,伊党如今竟然被国阵利用来玩弄极端的种族手段。”

曾获得续约四次

阿都马列在同一场记者会上解释,槟州政府于2010年4月29日宪报有关阿拉等字眼的法规时,槟州宗教司为哈山阿末。万沙林只在2014年6月7日,即宪报阿拉字眼后的4年后才取代前者出任州宗教司。

“在4年期间,哈山阿末每年都获得续约,即总共续约4次。”

因此,他批评,阿夫南指林冠英因为阿拉字眼风波及哈山阿末抗议行政议会干预法规程序,而拒绝让后者续约的说法属于不怀好意的诽谤。

“身为一名了解伊斯兰教义的人士,他们应该明白抹黑他人的罪疚。”

咨询安华的意见

此外,阿都马列披露,他在处理槟州伊斯兰教的大部分事务上,都会直接咨询安华的意见。比如委任宗教司、槟州伊斯兰教理事会(MAIPP))主席和成员的课题,他都会寻求安华的意见和批准。

“槟首长林冠英完全没有插手。“

”正如万沙林之前解释,行政议会和槟州政府也不曾干预拟定法规的事务,或阻止宪报任何法规。身为宗教师,阿夫南不该对槟政府抛出鲁莽的指控,即便是针对非穆斯林的领袖。阿拉禁止这样做。“

无论如何,他说,槟政府不愿意继续纠缠于此项毫无根据的论战。

阿夫南称被错误引述

阿夫南之后发文告澄清,以上两家报纸错误引述他的声明,以致林冠英和阿都马列被误导,而质问他为何发表诽谤性的言论及违反发表伊斯兰教的教义。

“他们之前说,我污蔑他人。原来,他们的消息来源是《每日新闻》和《新海峡时报》的不实报导。结果,他们也发表不正确的声明。”

他感激,林冠英要求两家媒体撤回报导,而还他的清白。

“身为一名穆斯林,且秉持伊党鼓吹的成熟中庸政治文化原则,我很宽容地原谅,林冠英和阿都马列对我的错误指控,尽管照理说,他们应该向我道歉才对。”

促落实两项解决方案

无论如何,阿夫南强调,他之前挑起法规程序遭干预的课题,并非要跟任何人,包括槟州政府为敌。他只希望,法规委员会的决策不会面对政治干预,毕竟前宗教司哈山阿末曾承认,本身试过对抗类似的政治干预。

“我认为,这个课题可轻易解决。政府至少可以采取两个行动,第一、取消规定所有法规决策需先提呈给行政议会,再提呈给国家元首的程序。同时,依据2004年槟州伊斯兰行政法令,赋予州法规委员会作为一个独立伊教法规机构的自主权。”

第二,他促请,政府早日将原本束之高阁的法规提呈给国家元首及宪报。

“既然马列也说,政府不想再纠缠此课题。那最好快点执行以上提到的两项建议。”